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 随案移送天籁轿车上缴国库
央广网廊坊12月10日消息 今天(10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对辩护意见综合评判。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宁波中金石化、广州汽车集团、浙江恒逸集团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一审判决阐述了对刘铁男辩解及辩护人辩护意见的核查及综合评判。
其中,对于辩护人所提邱建林、李水荣出资100万元为刘德成注册成立了峰德公司,后又以虚假化纤贸易的形式向峰德公司输送资金825万元,上述925万元已经构成受贿既遂。此后,经刘德成同意邱建林用其中900万元炒股,所获600余万元系孳息,不应计入受贿数额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