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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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昨天,刘志军案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在市二中院领到一审判决。法院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书苗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罚金25亿元。

  □现场

  因站不住获准坐下听判

  昨天上午10时许,丁书苗身穿亮丽橘黄色带有“乔丹”商标的运动服、头戴紫色圆边小帽,被两名法警搀扶着走进法庭。她戴着口罩,审判长让她摘下来,她解释说自己得了重感冒。

  丁书苗的真名丁羽心,丁书苗作为她的曾用名更具有知名度。出生于1955年的丁书苗小学文化,被捕前是博宥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她钟爱鲜艳的颜色,经常穿红色、粉色、黄色的衣服。

  2013年9月24日,丁书苗在市二中院受审时,也曾穿着粉色上衣、黑色裤子,脚穿粉色布鞋,头戴圆边灰色帽子。因她患有高血压,做过两次开颅手术,法院在开庭时曾特意安排两名急救医生坐在旁听席。

  昨天,审判长考虑到丁书苗的身体状况,告知她在宣判过程中如果感觉不舒服,可以举手示意。丁书苗站着听了约十几分钟,表情变得痛苦。她举起手,表示自己站不住,审判长于是让她坐下听完了宣判。

  丁书苗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合伙人张世国到庭参加了宣判,丁书苗的儿子参加了旁听。

  违法获利20多亿罚25亿

  法院查明,丁书苗违法所得共计20余亿元,案发后已基本追缴。

  法院认为,丁书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丁书苗还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对其所犯二罪并罚。

  法院以行贿罪判处丁书苗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5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罚金25亿元。

  丁书苗的辩护律师表示,丁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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