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一姐”丁书苗
昨天上午,被外界称为“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因犯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并处罚金25亿元。这也创下法院近年来对个人处以罚金的最高纪录。此前,检方指控其非法经营达1858亿余元,非法获利20余亿元,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买官”、“捞人”行贿4900万余元。
丁羽心堕落轨迹
1955年4月8日
出生在山西晋城市沁水县一个小山村。家境贫寒,早年丧母,由父亲一手带大。
上世纪70年代末
在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丁羽心到各家去收鸡蛋,送到县城卖,赚取了第一桶金。
上世纪80年代初
在生长在煤堆上的城市——晋城,开了家小饭馆。
上世纪80年代
开始“倒煤”,后认识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局长的罗金宝。
1997年前后
经罗金宝介绍,丁羽心与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相识,开始“倒车皮”。
2003年
丁羽心成立中企煤电工业有限公司,年经销电煤400万吨,铁路运力500大列以上。
2006年1月
丁羽心成立北京博宥投资有限公司,触角伸及物业投资、影视传媒、酒店服务业。
2008年
公司业务扩展至高铁轮对、声屏障、高铁站广告传媒等领域。
2010年
为丁羽心引路的罗金宝被免职。
2010年12月24日
丁羽心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2011年6月23日
丁羽心被刑事拘留。
2012年1月
丁羽心被撤销山西省政协委员资格。
2013年9月24日
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2014年12月16日
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案宣判。
刘志军
原铁道部部长
范增玉
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
丁羽心
2004年—2011年
为刘花钱办事行贿4900万元
2009年6月—2010年9月
先后38次行贿4013.4388万元
“我和刘志军认识10年间,刘帮助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
——2013年9月24日,丁羽心在庭审中说。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