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开托管班
小区物业不作为谁来管
对《条例》中提出的开托管班需征得邻居同意,昨日下午,西影路小学旁一幢独栋高层小区“爱心托管”负责人王女士说,“楼上有五六家托管班,我们对面的邻居也是租房办托管班,她开班我不同意,我开班她也不会同意,那就不办托管班了?再说,小区物业目前还不完善,不会有人来管。”
在陕西省理工学校家属院,业主谢女士告诉记者,小区里有几家办托管班。“虽然邻居不同意办托管,但物业回复说‘业主没工作生活困难’,一管就闹没办法。像这样的情况,谁来管呢?”
物业费拖欠
除了“停水停电”还有啥办法
对“不能因催缴物业费对业主断水断电”,红专路小区物业赵经理说,物业公司靠物业费维持周转。如果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管理人员就要减少,服务就必然降低。到时候,小区的安全、卫生就会混乱,最终还是业主吃亏。
赵经理说,除了“停水停电”催缴费用,物业还能有啥更好的办法?总不能谁欠费就起诉谁,这是不是还得增加物业人力和财力成本。
《条例》能发挥多大作用
取决于执行力度
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种义东律师认为,《条例》中个别地方落实起来可能困难,比如“建设单位负责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资料,并承担首次的筹备经费。”实际上,等新建小区入住率达到成立业委会的比例时,部分建设单位往往找不见影了。
种义东说,客观来说,《条例》针对目前物业管理中的弊病拿出了针对性的管理办法,但能发挥多大作用,这取决于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现实生活中的执行力度。 华商报记者 陈春平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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