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华商评论

关注“遮羞墙”背后的权利贫困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2-04 03:4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国家级贫困县甘肃漳县境内212国道沿线,政府出资建起了2米高、用琉璃瓦装饰的墙。当地政府称,修墙是进行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改善和美化人居环境。但村民认为,这些打着“扶贫项目”名义建造的墙,只是为了遮丑、遮羞,“从这里路过的大领导多,我们的房子丑,(修墙)能让过路的领导觉得好看。”(12月3日人民网)

  当地干部一会儿说建墙是“学习甘肃省内其他地方建设新农村的先进经验”,一会儿说农民之所以有意见,是因为“部分群众才刚刚脱盲,理解不到这个层次”,任他们怎样巧为矫饰,都无法掩盖建墙为树立地方形象、打造政府政绩而刻意遮蔽农村贫困局面的实质。

  从工程规划、立项到施工、装饰,农民们都无法行使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包括墙建成之后使原本狭窄的国道变得更窄,给村民出行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当地政府似乎也并不在意。农民作为基层社会的主体,对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上的“扶贫项目”不能行使应有的权利,这无论如何都是不正常的。

  从欠发达地区耗资亿万修建豪华政府大楼,到贫困县在公路主干道两旁修墙“进行村容村貌集中整治”,这类形象工程只是遮掩了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困难、遮蔽了公路两边农民的土坯墙和破旧院落之“羞”吗?恰恰相反,反而更加触目惊心地暴露了农村贫困的现实;不但暴露了农民的物质生活和生产条件的贫困,同时也充分暴露了农民在权利上的贫困。

  “权利贫困”是国外一些学者在研究经济贫困现象时提出的一个概念,他们发现经济贫困的深层原因不仅仅是各种经济要素不足,更重要的是社会权利的贫困,所以治理与消除经济贫困的治本之道,是强化社会权利的平等和保障社会权利的公正。

  应从促进权利公正、平等的角度,着眼于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逐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改变“地方权力自上而下赋予、权力者由下对上负责”的现状,改变基层组织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改善地方政府和群众自治体系之间的关系,形成科学完备的基层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只要农民的权利不再贫困了,“遮羞墙”之类的形象工程也就修不起来了。(潘洪其)

编辑:赵萌

更多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