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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行政收费,还原“无偿服务”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2-25 05:5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24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工本费和签注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12月24日中国政府网)

  客观来说,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或是提供社会服务,产生费用不可避免,比如,户口簿、迁移证等工本费都会不可避免的产生,因此政府进行收费似乎很正常。但是,政府的运行成本并非没有经济来源,依靠社会缴纳的税赋,也不是没有可能。公共财政,每年也向各个行政机构拨发了对口的行政费用,在此之外再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实际上使政府在税收之外产生了另外的一条增加收入的渠道。

  存在于费与税之间的公共服务,显得并不清白。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已经跃居世界第二,政府有实力也有这个责任来取消一些行政性收费。减少行政收费,是“费改税”的体现,也能体现对纳税人的尊重。但近几年来,税费改革的步伐总是显得有些沉重。行政收费还有一个“孪生兄弟”——行政罚款。这同样也关系到公共服务的清白和质量。行政收费和行政罚款共同构成了可怕的“预算外收入”。中央党校周天勇曾撰文指出,2009年进入预算内的收费罚款收入为8962.2亿元,有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大约为7900亿元,而无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估计在5100亿元左右,共计约为21962亿元,超过税收的三分之一。显然,取消行政收费、减少行政罚款,让公共管理和服务更加清白,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每个人都纳了所有应当纳的税,那么,更多的行政收费项目也都应该被取消。 王传涛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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