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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务员创业服务民营经济?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7-10 06:3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安徽省人社厅又在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公务员的特殊优越性。在7月7日发布的《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该省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另外,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其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初读这则新

  闻,我还以为是安徽省变相机构改革,汰除冗员呢。这么多年来,一轮又一轮的机构改革,花了那么多的解散费,结果都是瘦身之后再度膨胀。安徽省政府是想再给那些每天看报喝茶的公务员们嘴里塞一个红枣?但显然不是,这一次,按照安徽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的说法,该政策的出台初衷是支持和服务该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公职人员也有义务尽力。

  这中间的逻辑关系有点曲折。“全民创业”是个看上去很美但边界含混的概念,为什么公职人员有义务尽力?按照我的理解,公职人员掌握行政权力资源,要与所谓的“创业”做一隔绝,否则以公权力谋取私利的现象必然泛滥。这些掌握权力资源的人进入商海,必然与其他民企产生竞争关系,其导致的结果可能是政商关系的进一步扭曲。安徽省政府何以连这个基本的道理都搞不清?

  这个错误犯得不轻。因为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许安徽省政府可以辩称,他们会对公务员辞职创业设定限制,即不允许他们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但在政府鼓励辞职创业的号召下,我们很难相信这一限制条款会真正贯彻落实。

  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角度,他们多了一项选择,因此毫无例外成为受益人。公务员早已是万人追捧的职业,在积累了一定的权力关系后,现又具有了经商创业的选择权利,其吸引力再上层楼。站在决策者的角度,很难想象他们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这些公职人员谋额外利益,所以我更愿意部分相信人社厅的说法,主要是为了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我故意省去了“健康”这两个字,因为经济或许会因此而“快速”增长,但“健康”几乎必然不会。

  中国的市场竞争程度已相当高,如果没有权力资源可利用,公务员远不比在商海中跌打滚爬多年的创业者更有竞争力。在这个意义上,鼓励公务员创业,和鼓励其他任何非政府机构人员创业并无区别。我相信安徽省的政策制定者不会这么傻,所以他们必然是想到了辞职的公职人员总有权力资源可以利用,所以他们比普通的创业者更有竞争力。但这样一来,经济发展或许上去了,但经济基本面却更加不健康了;对更多参与竞争的非辞职公职人员而言,这更是一场灾难。该政策的出台,可以理解为是给予安徽公职人员政商通吃以合法化与制度化的一次努力,仅仅是为了——这么做,可以让GDP看上去更加可观。(韩福东知名媒体人)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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