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屋内从东往西,越来越窄
当地政府说
是否追究发帖者责任很头疼
“感谢网友监督,但也不能混淆是非。”昨天一早,叫河乡党委书记王磊说。
因为“最牛门面房”,他整夜未睡。
7日凌晨3时,该乡土管所查出温留军家建房前宅基地原始手续:因当时温家村内房子不够2分半,就在村西侧给他补了这片地,前几年,这里一直是他家的猪圈和厕所。
事情出来后,王磊和县有关领导曾就温留军这所房子的去留问题做了探讨:房子存在,无论何时经过都觉得是一个痛,但对村民在自己宅基地建房予以干涉又不符合有关规定。
一时间,王磊和该乡干部也处于矛盾中。
“首先要消除影响,然后再考虑网友不实发帖之事。”该县政法委副书记谭建峰认为,目前因为网友片面言辞所造成的后果,远远超过当初的预期。
其实,事发当时,王磊已经知道发帖人“爱在栾川”的身份,但至于如何追究他的责任,乡政府也倍感尴尬。“法律没有赋予乡政府名誉权,无法对当事人进行依法追究。”在王磊眼里,他们现在能做的,最重要的是去澄清事实。
专家如是说
公民有批评政府的权利
谭建峰所担心的问题是,遇到这种情况,作为政府应采取哪种手段去保护“政府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社会学家和法学人士也在关注类似事件。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杨建军认为,从此事件发帖,到网友云集声讨,再次让人看到了网络监督的强大力量,而这股强大的力量又暗藏了两个方面,简单讲就是正面和负面效应。如果该事件是真实的,则网络监督又一次胜利地捍卫和推动了实质正义,如果该事件是虚假信息,则网络监督本身和善良的网民将扮演“被涮”角色,而此事件从结果看似乎是后者。
对于有网友发出“强烈要求羁押爱在栾川”的帖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的观点是:法律上根本没有赋予政府名誉权,所以不应追求发帖者的责任。
何兵解释说,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哪怕掌握得并不完全准确,也可以监督你,包括发帖这种方式。
栾川及时公布真相是明智之举
杨建军支持何兵的观点,他认为,公民有批评政府的权利,哪怕批评有可能是错误的。但从另一侧面来看,中国网民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杨建军说,今年4月,陕县“王帅发帖遭警方拘留”事件,虽然事情最终得到解决,但也留给我们一个问题:法律没有赋予政府名誉权,但一旦政府的名誉受到侵害,或者类似的“栾川冤案”,政府应该如何进行公关呢?
“澄清,目前只有用证据来澄清事实。”杨建军说,从历史教训来看,很多由网络引发的“舆论事件”都是因为当事方没有及时澄清所致。
杨建军认为,在这次“中国最牛门面房”事件中,栾川的表现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学习。首先栾川方面并未像部分地方一样“捂”着,而是主动配合媒体采访。另一方面,当地政府反应及时,从帖子出现,到第一时间出现政府的声音,栾川方面用了不到半天时间,及时将真相公布于众,化解了这场误会。
最后,杨建军提醒说,网络时代,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建议一些地方官员改变那种陈旧过时的观念,学会在网络时代如何与时俱进,及时正确处理网络矛盾,不再让基层政府的形象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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