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宁焕侠看望冯书琴 本报记者 邓小卫 摄
妻子患了尿毒症,丈夫留下“绝交信”和离婚协议书后不辞而别。本报报道的《妻患尿毒症 丈夫逃了》一事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关注,爱心如潮水般涌向西安交大一附属医院肾内科——冯书琴所在的病房。
昨日下午,冯书琴躺在病床上,旁边摆了不少的礼物,不时有一些爱心人士来到病房看望。“今天有十多位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来看我妈妈。”面对诸多爱心人士,冯书琴16岁的大女儿周亚青满是感激,“有74岁的老婆婆,还有专门从洛南赶来的叔叔给妈妈捐了5000元钱,妈妈的病有指望了。”
省妇联的领导在看到报道后,也委派权益部部长宁焕侠前来看望冯书琴,送来2000元慰问金,并呼吁社会关注这个贫困的家庭。“我们也想了解一下冯书琴的丈夫是否真的能够忍心离开患重病的妻子,丈夫是否尽到了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情况属实的话,这个丈夫有可能会涉嫌遗弃,省妇联愿意为冯书琴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我不怪他,他也是没办法……”冯书琴嘴里说着不怪丈夫,可眼泪还是湿了脸颊。冯书琴的家在商南县山区,家里没有多少收入,几年前,夫妻二人的关系开始变得紧张。两年前,在她生下小女儿后,丈夫周某便到深圳打工,直到今年春节回到家,没待多长时间,又于四月份再次外出打工了。“春节在家,爸爸妈妈还经常吵架闹离婚。”周亚青说,去年她上学时,4800元的学费,还有1000多元的生活费都是爸爸寄回来的,今年爸爸出去打工只有一两个月,也没有攒下钱。“他前几天回来,说挣的钱也都交了医疗费,他也是实在拿不出钱,才走的。”冯书琴哽咽着说,她期待着丈夫能够回来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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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声音
网友谴责“逃生”丈夫
昨日,针对《妻患尿毒症 丈夫逃了》一事的网上讨论热烈,大多数网友对冯书琴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谴责“逃生”的丈夫。
“这个所谓的父亲良心在哪里?”
“没有钱,看不起病,值得人同情。但在妻子病中扔下两页信逃走,病魔固然可怕,但是精神的摧残比病魔更要可怕几百倍。这个男人还算男人吗?”
但在一片谴责声中,也有网友对“逃生”丈夫的行为发出了不同声音:
“人性的角度是正确的,道德的角度是错误的,法律的角度是不允许的,丈夫的角度是无言的。”
“对于那个男人,可以理解,但是无法原谅。如果我是他的女儿,我会恨他一辈子,他没有资格当爸爸。”
■报销政策
当地新农合年报封顶1.5万元
昨日,记者就冯书琴的情况向商洛市卫生局咨询,医政科的王兴来介绍,目前商洛市新农合农民每人缴纳20元,政府财政补贴80元,一个人的医保筹集标准为100元。目前,新农合年度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像尿毒症三期肾透析这样的特殊门诊慢性病每年门诊报销2000元。
而对于每月至少五六千元花费的尿毒症患者来说,这些钱无疑是杯水车薪。“我们也没有办法,新农合因为收取基金比较少,报销比例也比较低。”王兴来说,如果把这部分资金过多地花费到少部分患者身上,医保基金的风险就比较大。
陕西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杨红娟说,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一旦患上尿毒症等大病时,整个家庭都会陷入困顿,而国家政策在这方面的救助措施也较为缺失,新农合医保属于广覆盖、低报销,对大病家庭的救助能力有限。她建议,政府应该对全国像尿毒症这样的大病患者进行摸底,了解这部分人员有多少,并预测未来几年将有多少人,从而制定相应措施,可以列出一部分医保基金,提高对这部分人的报销水平。虽然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这些患者的困境,但至少可以起到缓冲的作用。
■律师观点
出走行为已违反婚姻法
陕西志辰律师事务所刘丽英律师认为,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是受婚姻法保护的。商洛男子给重病妻子留下离婚协议书后出走,只是单方面的行为,他的行为是对夫妻双方这种相互扶养的责任的逃避,对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属于遗弃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刘丽英律师称目前他们仍然是合法夫妻,他的妻子依然有理由、有权利向她的丈夫索要医疗费用,以及孩子的抚养费。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周艳涛何杰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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