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调查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两套阶梯店电价方案
漫画/王启峰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起各方关注。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就电价成本的计算、基础电量的核定及电价改革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解答。
此前报道:国家发改委就阶梯电价征求意见 最高每度上涨2角
陕西情况:居民电价拟分3档最高涨0.2元 陕西调研听证后实施
对于政府机关等用电大户,曹长庆说:政府机关应当带头节能减排。目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类电价,去年已经每度上调2.8分钱,其电价水平比居民电价高出很多,不宜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为促进政府机关等用电大户节约用电,个别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超限额加价等政策。
据曹长庆介绍,截至10月11日,通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网络平台,已收到网络反馈意见8600多条,其中有很多是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发改委将进行认真研究,并据此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四大焦点
-用电基数
按家庭人数确定不易操作
对于人口较多的数世同堂家庭用电问题,曹长庆表示,按家庭人口数量确定,好处是比较公平;缺点是会使用电分档情况变得十分复杂,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
尤其是家庭人口数量是经常变化的,甄别难度很大。按家庭为单位确定,优点是操作比较简单;缺点是无法考虑家庭人口数量不同导致的用电差异,以及一家多个房屋产权、多个电表的情况。
对此,我们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
-低收入家庭用电
考虑优惠电价或实行补贴
对于低收入家庭的用电问题,曹长庆称,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近年来,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
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从照顾社会困难群众考虑,在设计阶梯电价方案时,对设置“电价下调”档次问题也有过考虑,即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优惠电价或者电价补贴。我国湖北、湖南、贵州等地区也在试行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一定电量的免费或者优惠电价,效果较好,但操作难度比较大,需要进一步评估和论证。因此,在这次初步设计方案中暂未作统一规定,拟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决策。
-季节性用电差异
按季度或以年为周期计算
许多人提出电量分档应考虑北方冬季取暖用电,南方夏季制冷用电差异等因素。曹长庆表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有两种思路:一是按照季度设置分档标准,好处是考虑了季节性因素对用电量的影响,难点在于冬夏季是用电高峰,也是电力供应紧缺问题最突出的时候,如放宽用电标准,不能起到限制用电、节约用电的效果。二是按照季度或以年为周期来计算阶梯电费。将计算周期拉大,季节性用电因素可在全年分摊。难点在于目前一般按照抄表周期(2个月)抄表并结算电费,会存在时间跨度大、用户情况变化快、资金回收期长、一次性缴费电费资金量大等问题。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发改委已委托电力技术研究机构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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