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林
“居民用热160元/吨,居民用热0.245元/立方/日。”这样的数字,有几个人能看懂?这样的价格和国际热价相比是高还是低?有人把现在的供暖价格换算成了国际通用表示方法:郑州目前供暖价格折算后为100元/百万千焦左右。而2007年11月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厂出口热力价格仅为19.47元/百万千焦。郑州的供热价格高于出口价格4倍。
按说,郑州供热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是公共服务性公司,那就不应该再是官商了,可他还是红顶商人,不过是穿了便衣而已。因为它还在吃独食,一个偌大郑州,就此一家,别无分店。真是让人啧啧称奇,一个有着730多万人口的,如此之大的城市,竟只有一家供热企业,是垄断行业中的绝对垄断企业。
一般来说,垄断行为必然带来市场经济活动的扭曲,在百姓的心目中,一些垄断行业早就“臭了场子”。郑州热电公司扯着垄断这张“虎皮”,不在服务客户上下真功夫,却学会了垄断行业的种种恶劣的行业霸气。例如,供热单位不敢实行分户计量,一是害怕自己的暖气销售量下降,二是害怕价格的秘密被人看穿。这种供暖计费方式掩盖供热暴利黑幕。
为什么市民普遍表示反对的分户计量,热力公司硬说是技术等诸多手段达不到,而现在的分小区计量的方法简单易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问题,热力公司却又装聋作哑了。实际上,热力公司这种垄断地位保证了自身的利益,也可以不顾市民的利益而为所欲为。如果在未引入充分竞争情况下进行供热价格改革,很可能给“浑水摸鱼”者提供机会,使市民付出巨大代价。
其实,郑州热电公司利用供热赚取暴利,都是垄断惹的祸。它敢于如此垄断强卖,关键是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做为政府部门,支持一家企业进行行业垄断,授与企业进行垄断经营的种种特权,政府的角色严重错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学会当“裁判员”,而不是直接上场踢球,对微观经济活动指手划脚。
一些市民认为,在北京等城市,如果供暖期内连续3次测量室温达不到18℃,在供暖期内应退还市民的暖气费用。市民建议郑州市人大应调研出台相关条例,借鉴外地经验。这是个好主意。但不论如何,不能让涨价成为供热企业行使经营权的唯一选项,即使供热的定价再“合理”,我们的社会也会付出最高昂的“成本”——市民权利的损伤和社会公平的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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