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缺位
当张顺等用户与垄断的电力国企各执一词时,在林伯强看来,打破僵局的有效方法就是由独立的“第三方调查团”介入。“市民完全有权利要求政府准许第三方开展调查,而对于电费使用明细,其亦有权督促电力公司给出账单明细。以目前的技术水平,这些要求是完全可行的。”
而上海电力公司近日表明,企业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电能采集系统和智能电表建设,等整个系统落成,即可实现远程搜集电力数据,并能随时随地提供用户消费的数据明细。只是,这一切至少要等到2014年末。
实际上,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行至今,电力单位已由过去的政府公用事业部门成功转型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接受对应的政府部门的管理。比如,其表具质量对应质监局,企业年检对应工商局,电费定价对应物价局,政府补贴对应财政局,至于盈利运营,上市公司由证监会管理,没有上市的则属国资委的范畴。
尽管监管电力公司的机构众多,但尚无部门能对其负总责。而英美等最早进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府所建立的独立监管机构、成熟电价模型、系统监管法规、公众监督机制等体系均未在国内电力市场生成。在公众最为关注的电价成本以及电力企业合理利润等问题上,我国至今没有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参照模型。
“没有中立的第三方,电费永远是笔糊涂账。”在张顺看来,电力公司目前至少应尽快公布有关电表灵敏度提升影响居民电费的评估报告以及1月份居民用电实际增幅等具体数据,接受公众对其的监督。同时,应让“第三方调查团”介入调查,弥补现有监督制度中的缺漏。
随着1月份电费的最后交付日期临近,为了避免被拉闸,张顺还是去交了电费,尽管他始终不相信一台900瓦的电暖器会让他的电费一个月涨了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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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旬,有上海网友在网上晒出自己电费单,表示自己1月份的电费较以前翻倍。该话题引起许多上海市民的关注。电力部门、质检部门随后介入。
《钱江晚报》2月16日消息称,读者报料表示2011年1月的电费比平时翻了一倍。在杭州几家论坛也有不少人质疑。
《西江都市报》2月18日消息称,梧州市一小区居民向梧州供电局申诉,去年12月底,新换电表致1月电费激增。
《长江商报》2月21日消息称,不少武汉市民发现,家中电费节后“猛增”。
《千山晚报》2月18日消息称,鞍山市民反映1月份居民用电量“蹦高”。
《台州商报》2月18日消息称,台州市民报料称1月份电费成倍增长。在台州一些网络论坛上,不少网友也纷纷晒出了自家的电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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