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庆
如何“安居”,除了调控房价、加大廉租房的投放外,对于空置房的激活也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有人建议说,国家像治理“囤粮”一样治理“囤房”,把空置房强制征用做廉租房。(3月10日新华网)
应该说,类似言论的良好初衷是毋庸置疑的。一方面,很多人未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甚至连租房住的经济压力都难以承受;另一方面,“很多房子两三年都没开过灯,院子也是荒草一片”,确实是可惜,甚至有浪费资源之嫌。
但再好的愿望,还得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去实现,否则就算此问题解决了,也可能衍生出新的问题。首先,空置房仅仅是指市场卖不出去的房子?还是包括房子售出后,业主既不自住也不出租的房子?如果说空置房仅仅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包括开发商“囤房”),那么通过经济手段等,让空置房尽快发挥作用,似乎还说得过去,但“强制征用”,好像还没有法理支持吧。
然而,你得承认,很多空置房不是开发商造成的,私人投资形式并不少见。一旦类似投资过多,很容易累积成“助推房价”、“空置房过多”等社会问题。政府对类似行为予以调节和规范是值得肯定的,但若采用强制征用的手段,则显得有点极端。毕竟,当私人“闲置的房子”也算空置房时,强制征用就涉及到侵犯私人财产问题,理当格外谨慎。常理便是,不管是不是有钱人,只要是合法途径私人购买的房子,都该受到保护。正如一些网友调侃说:“我看到有人银行账户里有很多闲置人民币,多年都没花掉,长满了利息,难道要建议强制征用?”
最后,对待空置房不能不作为 (针对私人“闲置的房子”至今几乎没有任何应对措施),但又不能走无视法理的极端路子 (一刀切地强制征用)。对此,笔者比较赞同全国政协委员丁常云之建议:房屋的高空置率势必影响房价的走势,可借鉴英国适当征收房产闲置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的使用功能,从而使房地产市场的主流回归到自住和投资收取租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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