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王郭社总队长
解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
问:此次《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是由公安部、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8部门联合签发的,那么,这份《纲要》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答:这份《纲要》是我国第一部由多个部门参与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措施;它对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同时,此次《纲要》明确提出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个专项行动”,包括: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单位,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也为我们陕西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问:我省目前的消防安全形势怎么样?
答: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陕西省连续13年未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持续保持了火灾形势稳定。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富的不断积累,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不断加剧。根据我们的统计数据,仅上半年来,我省共发生火灾3287起,死亡15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5100多万元。从火灾原因来看,多数火灾都是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特别是从近年来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看,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打开、消火栓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隐患较为突出。另外,近年来,地震、泥石流、洪水等各类灾害也频频发生,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自救互救和紧急避险知识技能已成为当前非常迫切的任务。
问: 2000年以来,70%以上的亡人火灾事故都发生在家庭。《纲要》对在家庭和社区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都有哪些规定呢?
答:家庭火灾在火灾事故中占相当大的比重,《纲要》在总结家庭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对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主要包括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知识。二是要开展家庭自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要有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居民、村民防火公约,等等。同时,我们提倡家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切实掌握一些火场逃生避险知识。
问:《纲要》对于村子、社区、居委会这些居住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纲要》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建立健全相关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公约的同时,要在社区、住宅小区内进行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比如说消防宣传橱窗、楼宇电视等。另外,《纲要》提出了发展社区内的消防力量,比如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消防志愿者、社区老年协会,社区可以把这些力量组织起来定期排查消防隐患、组织居民进行疏散逃生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为了保障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纲要》也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的职责,要求相关部门要完善消防基础设施的配置,比如将家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等的创建、评定项目中;另外,也要积极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消防灭火器材,如家用灭火器、石棉毯等,还有逃生防护器材,如安全绳、手电筒、简易防毒面具等等,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农村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材,比如储备灭火用水、沙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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