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张某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2011年9月8日被雁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2月18日21时许,小南下公交车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拽她,回头一看,拽她的人是前一天夜里上网聊天的男网友张某,由于两人是视频聊天,所以都认出了彼此。
张某说想和小南聊天,小南答应了,但为安全起见,她选择前往有保安值班的长安大学与其聊天。
可没到大学门口,张某又说有礼物要送她,让小南去小寨一起取。小南只好随张某去小寨,可在出租车上,张某又提出去他家。小南意识到会出事,便对司机说不认识这个人,车停下后便疯狂地向前跑。张某也下了车,撒开丫子追着小南,追到后,便把小南拉到附近一家属院中。小南急切间想出了一个办法,便说:“我同学家就在这里边,我在他家等你吧。”
张某一看达不到目的,便想强行把小南带走,小南被吓得惊呼抢劫。此时,家属院的门卫听见了小南的呼救,便赶忙走了过来查看情况。
在门卫的大声呵斥下,张某情急之下便拽着小南的包就跑,小南立刻跑到家属院门房,借用电话报警。
小南告诉警察,他们上网聊天时视频过,张某的特征比较明显,所以她记得。张某很快就被警方抓获,张某交待称:刚开始自己只是想和小南发生关系,可没想到最后变成了抢劫。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抢劫他人财物,他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判处其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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