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颖辉)从本月起,江西、江苏、浙江、广东、四川、贵州、吉林、黑龙江、青海、新疆10个省、自治区,通过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下简称“应用平台”),将驾驶员的违法信息进行跨省、跨地区传递,这意味着这10个省区的车辆在这些省区的交通违法将无所遁形。
未系安全带排在外地车违法行为前列
应用平台实施半月有余,效果如何?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截至10月17日16时26分,本省车辆在外省的交通违法行为转入量为13152条,外省车辆在江西省的交通违法行为转出量为26275条。据统计,除江西之外的其他9省在江西省境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沪昆高速、大广高速和烟汕线(即 206国道),外省车辆违法数量的前三名分别为广东11259起、浙江9978起以及苏州4277起。在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中,排名最前的是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6326起,其次是在国省道超速20%以上50%以下的为4708起,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6036起,不按规定停车3660起,而排名第五的车辆逆行有816起。
除去高速和国道违法行为多以外,外省车辆在南昌的交通违法行为也颇为严重,主要表现在乱停乱放、不按信号灯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这几个方面。其中乱停乱放车辆数目竟达到1012起,这给南昌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本地车在外地被套牌可在本地申请复议
据了解,当事人接到处罚通知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可以在外省违法行为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记者在应用平台中看到,我省车辆在外省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广东地区,大部分车主都选择了在车辆注册地接受处理,目前我省已处理本省在外省交通违法行为共143条。
为了确保当事人正当权益,本省车辆可以对外省违法处罚决定申请复议,一旦发现诸如车辆号牌号码采集错误,机动车基本信息、图片特征与数据库登记信息不符、机动车所有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未实施交通违法记录的,当事人可向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警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经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警主管部门核准,可以予以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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