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要对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形成统一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
信任结构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齐美尔曾说:“没有人们之间相互享有的普遍信任,社会本身将会瓦解。”或许正因如此,几乎没有一个社会不强调与褒奖诚信道德的。
信用,正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甚至变得越来越稀缺。特别是近年来,在多个领域中,都出现了不少相当严重的信用缺失现象,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信用危机。如三聚氰胺、地沟油、假“绿色猪肉”、论文抄袭、将助人者诬赖为肇事者等诸多事件都与信用密切相关。可以说,诸多的不诚信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华民族以“信”为做人第一要义的道德精神,加剧了国人之间的冷漠和隔阂,更是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基于此,国务院要求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可谓直面了信用缺失这一重大现实问题,也积极回应了全社会的共同呼声。当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需要从体制、法制、道德等诸多领域多管齐下。在这里,笔者想特别强调政府信用建设。要知道,从信用主体看,社会信用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其中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成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倡导打造诚信政府,也都忙碌地建立制度,似乎都看到了不讲信用对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但事实上,政府信用建设依然相当滞后,不讲信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一些惠民政策却成“纸上谈兵”、听证会上民众“被代表”、“萝卜招聘”、一些官员台上反腐台下贪污、一些本该公开的信息却遮遮掩掩故意隐瞒或不了了之,更有甚者,部分官员将一时的承诺作为糊弄群众树立形象的权宜之计和投机手段,甚至将百姓争取正当权益行为视为“臭不要脸”,如此失信的具体事例,实在举不胜举。更有甚者,政府和官员出现不守信用现象之后却不思悔改,百般躲闪辩驳。
政府的权力基础,是民众的认同,而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势必使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产生无形的隔阂。毫不客气地说,政府和官员的失信,已在相当程度上拖累和伤害了社会信用。正因如此,在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过程中,拿出一些实实在在的刚性规则和制约铁律,来有效过滤、净化和防范部分政府及公职人员的失信之风,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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