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齐帅 实习生麻乐 刘晶 昨日,南方都市报独家报道了备受外界观众关注的广电总局“限娱令”的内容。南都记者随之也得到详细的“限娱令”文本:“限娱令”正式名称为《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除了限制黄金档娱乐节目数量,增设道德建设类栏目,还细致规定了增强上星频道新闻类节目采制能力和播出总量,不得搞节目收视排名以及加强引进境外电视节目的管理。而“明年选秀节目全国上星频道加起来不超过10档”和“对台湾艺人加强限制”则为广电总局口头精神传达。
广电总局这次调控力度很大,文件甚至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关于过度娱乐化和低俗问题的意见并及时作出处理反馈。下面南都记者细细解读此道“限娱令”,看看到底设了几道坎———
全国上星频道每晚黄金档娱乐节目总量不超过9档
在《意见》中,广电总局点名批评的节目类型有:“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真人秀等类型节目实行播出总量控制。”这个总量控制除了每晚黄金档每个上星综合频道播出不超过两档上述节目之外,还严格规定每日黄金档播出上述节目时长不能超过90分钟,全国上星频道每晚黄金档上述类型节目总量还要控制在9档之内。在控制娱乐节目的播出同时,“限娱令”也指出要扩大“经济、文化、科教、少儿、纪录片等多种类型节目的播出比例。”
每个上星频道都要加强新闻节目播出总量
“从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每日6:00-24:00新闻类节目不得少于3小时,含转播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18:00-23:00必须有两档以上自办新闻节目,每档新闻节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新闻专题节目、新闻访谈节目,不含娱乐资讯节目。”
加强引进境外电视节目管理 严防跟风抄袭
“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引进境外电视节目形态,必须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省级部门审查后,还要提前两个月将情况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引进的境外电视节目形态,杜绝格调低下和内容庸俗。防止跟风、抄袭、简单模仿境外或他台的节目类型。广电总局将综合调控引进电视节目形态的数量、题材内容、类别比例等,防止集中引进同一地区、同一类型、同一内容的节目形态。”这条规定严格限制了某一类节目火起来,所有台都一窝蜂跟进的状况,如相亲类节目和选秀节目。
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
总局还要求节目要重视社会公众对节目、频道的评判和监督,不能只看收视率,并严格规定:“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坚决扭转唯收视率的倾向。”把收视率作为衡量节目好坏的唯一杠杆这个现象已经在业内探讨了很多年,很多业内人士都指出了其中弊端,不过仍然没有一个很好的替代考评机制。有业内人士对总局的这条规定感受复杂:“听着好像老师宣布考试结果不以分数高低论好坏,有点高兴,有点轻松,又有点失重。”
央视也在受限范围内
“限娱令”初步内容见报上网之后,有媒体报道猜测:“央视不在受限范围之列”。但从《意见》文本来看,这次“限娱令”确实涵盖了包括央视在内的所有上星频道,因为文件开头写明该意见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剧,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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