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纠结”的
同时,房管部门也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也就是业内人士所称的“45号文”。除了部署了“十二五”期间的保障房工作,“45号文”在健全退出机制方面的规定也让人“耳目一新”。
根据这份意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
“‘45号文’给了我们一个对这种问题的合理解决渠道,”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我们会根据国家政策,把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研究出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做到既严格执行政策,也不能损害低收入家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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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7元房租”廉租户要搬家
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朝阳区的廉租住房住户郭春平,由于享受低保待遇,在政府补贴房租之外,每月只需缴纳77元房租,因新闻联播报道后,郭春平被称“77嫂”。今年,郭春平的女儿参加工作了,她的失业金也涨了。今年10月,在北京各区县对廉租住房住户进行惯例年审时,郭春平被告知,她家有可能因为人均月收入超过标准190多元而不能再继续租住廉租房。
北京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年度资格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配租家庭,可以通过停发租金补贴或腾退住房两种方式实现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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