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表决稿和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上午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草案。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到3月9日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共提出议案489件,其中有关立法方面的议案有477件,监督方面的议案有8件,其他方面的议案4件。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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