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澳大利亚羽毛球黄金赛中,昔日国羽女双主力黄穗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让人纳闷的是,黄穗目前仍在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任职副主任(副处级)。虽然工资照发,但她2007年退役后就基本没有上过班,而2008年婚后更是彻底没了音信。今年初,单位还在当地媒体刊登寻人启事找黄穗,但依旧没起作用。(昨日《华商报》)
领工资者早就“人间蒸发”,而工资还在照发不误,纳税人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当许多人还在翘首以待一份低保的时候,公共财政的部分资金就这样白白流失。与以往诸多吃空饷事件不同的是,黄穗吃空饷并非凭恃自身权力,而是因为相关单位主动让其吃空饷。平心而论,黄穗吃空饷,其本人当然也应负未曾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单位不掌握具体情况等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于单位负责人。
《公务员法》有明文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辞退。而相关单位在明知黄穗长期不上班的事实,却对其人事、工薪事宜没有作出重新安排。进一步说,相关单位负责人纵容黄穗吃空饷,降低了公共财政资金的公共效益,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折不扣的失职。
其实,每一起吃空饷事件背后,除了吃空饷者自身及其托庇的权力者结成的紧密利益体之外,还有一群人在吃空饷者人事编制、工资发放、身份认证等环节存在集体失职。而相比以往吃空饷事件,黄穗吃空饷更是暴露出了其自身因素之外的相关人士的失察与失职。吃空饷者自身及其托庇的权力,固然往往是吃空饷的主谋,但其他纵容者的力量亦是“成事”的重要因素。对照公务员法以及人事编制、工资发放等规定,倘若能严查将防范吃空饷的制度落实,这类“空城计”是演不下去的。何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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