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青
体育明星田亮夫妇在港生“二胎”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根据陕西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对田亮夫妇的超生罚款可能达到几百万元。有学者质疑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正当性。据媒体估算,中国每年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能超过200亿元,但去向成谜。
计划生育这么多年下来,超生罚款,似乎成了天经地义,少有人质疑。但其实不管对社会抚养费的收取,还是计生政策的制定本身,都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的反思和修正。
首先,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正当性欠缺。正如“超生教授”杨支柱所说,社会抚养费究竟是行政罚款,还是用于补偿社会资源的行政收费,法律上并未明确界定。按照计生委的官方解释,这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那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就如同排污费了。这一逻辑的背后,是把超生者看成了社会负担,政府则需分出资源养活这些人。但实际上,人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资源,若教育得当,制度合理,绝大多数人一生所创造的价值远高于他所消耗的资源;另外,是人民养活了政府,而非政府救活了人民。在中国,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费用多数由家庭承担的,又有何必要向政府额外缴费?但如果不缴罚款,孩子在入户、升学上便有种种限制,我想说,即便父母超生是错,那这些孩子又何错之有?
其次,社会抚养费总数成谜,在使用上也不够透明。中国每年总共收取了多少社会抚养费,按说应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可记者向国家计生委咨询,却被告知没有相关数据或不能发布。难道这也算国家机密吗?每年超过200亿的费用是记者根据浙江、安徽这两年的收费推算的,还有学者按照超生1.5亿-2亿人口估算,1980年到现在共征收1.5万亿-2万亿元。这一巨额费用到底流向了哪里,不该是笔糊涂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应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可在不少地方,这一款项只不过转手给了县计生委,或多数留给乡镇,在笔者记忆中,十多年前,一个乡镇计生委的临时工都有二十余人,以至于有“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计生委”、“省市吃土地,县乡吃肚皮”一说。社会抚养费若用在了抚养公务人员身上,岂不是与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初衷相悖?
希望计生政策能及时调整,向更加人性、更加尊重人口生育自然规律的方向转变,同时防止被部门利益绑架,被政策惯性左右——因为这可能牵涉到几十万人的饭碗,关系到执政者的颜面,但这种调整却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最起码,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上不能再是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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