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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车位申请需4部门签字 有公交道不允许增设

来源: 华商网  2012-12-13 16:55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申请附社区周边道路道沿行人道等图 

  停车位增设需四部门共同签字同意增设

  天兴都市花园小区物业将带盖有物业公章的书面申请,附社区周边道路道沿行人道等图,顺利送达交警支队秩序处静态交通管理科后,工作人员看到申请后向记者介绍了申请的流程:“小区申请可以向西安市政府规划部门、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静态交通管理科、各辖区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中队四部门任何一家部门提交车位规划申请,不过交警部门只负责行人道以下慢行道附近的车位规划申请,以上四个部门接收的申请都要经过其他三个部门的签字批准才可以最终实施,至于是否适合规划车位也有相关规定”。

  未来停放服务中心或将统一接受申请

  交警支队秩序处静态交通管理科工作人员拿出一份《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定》的拟稿向记者介绍,未来《新规》将规定道沿下停车泊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对确需新增设置沿下占道车位的,由收费中心统一填写《占道停车泊位新增申请表》报送市交警支队,市交警支队负责现场勘查、审核,并征求区政府、城投收费中心、辖区交警大队意见,对审核确定增设的停车泊位由市交警支队进行施划、登记、建档,交由城投收费中心管理收费。

  人行道上新增停车泊位的,由收费中心统一填写《占道停车泊位新增申请表》报送市城管执法局,市执法局征求区政府、城投收费中心意见,对审核确定增设的停车泊位由市执法局进行施划、登记、建档,交由城投收费中心管理收费。

  社区门前有公交道的不允许增设停车泊位

  如何了解自家小区外道路是否符合规划停车位的条件呢?在新规定拟稿中规定,以下列出的地点不得设置占道停车泊位:交通法规明确禁止停车的地点;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和地下停车泊位能够满足停车需求的路段;步行街道、应急避难广场;停放车辆时,易出现交通行为人视线盲区,形成较大安全隐患的地点;公交车站、公交港湾、地铁口、十字路口、消防栓、地下停车场入口50米以内;公交专用道、消防通道、学校门前禁停区、桥梁上道路、涵洞内;人行道距道沿3米以内、盲道;机、非隔离带上。

  早前报道:私家车主自白:其实我想做一个缓堵保畅的好市民

编辑: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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