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华商评论

严惩“内喉”正中“房叔”下怀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2-24 06:08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广州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的新闻见诸微博,引发热议。一些律师和政协委员认为,对于“程序不正义、结果正义”的“房叔事件”,捍卫程序正义是必要的。(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房叔”都还没有处理结果,信息披露者就被撤职,再怎么说“程序正义”、“保护个人隐私”,也难免让公众看到“司马昭之心”,联想到“秋后算账”这个词。这两天,有消息说房产中介接到不少官员抛售多套个人房产的新闻,看来,这些“房叔”纯粹是杞人忧天,有这种高效的“隐私保护”,你们还怕啥?

  这里不能不提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的名字,他认为“查询房产信息的工作人员行为侵犯了公民隐私,应受到处罚”。请问这位张律师:官员是普通公民吗?官员财产是否属于公民隐私?举报官员的财产状况,应受到处罚吗?而严惩“内喉”,吓退腐败的举报者,又保护了谁?

  如果官员属于普通公民,其财产等属于个人隐私,那为什么世界上许多国家,只有官员才需要进行财产申报公示,而普通公民不用?我们的官方也一直在试点、试行,如果官员财产是个人隐私,还试啥点?干脆出台一部“官员隐私保护法”算了。况且,微博举报也是举报的一种方式,即使有一定的弊端,至少法律并没有禁止微博举报,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何以“应受到处罚”?

  咱不说其他国家的事,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去年媒体接连揭发香港不少楼宇僭建物、违例加建楼层及霸占官地,其中有区议会议员、立法会议员和问责官员,包括前特首曾荫权。结果是,官员被屋宇署要求拆除这些僭建物。香港为什么不下令处理揭发事件的记者?很简单,媒体是社会公器,在法律范围内行事,谁也无权干涉。

  严惩“内喉”正中“房叔”们的下怀,从此可以高枕无忧、放心贪腐。可是,有一种病叫“养痈遗患”——一次次的“小病”,隐藏下来,不及时治疗,明天就是“大病”;有一种毁灭叫“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今天对“蚁穴”的放任、纵容,明天我们就会看到“千里之堤”的轰然崩溃。对腐败行为的漠视、纵容与包庇,都是对社会稳定的犯罪,也是历朝历代政权丧失的最根本原因。政权维系、社会稳定,不是靠包庇、隐瞒、打压,而是靠民心。

  打击举报者,纵容腐败,是一种负和博弈。到头来,谁也得不到好处。

编辑:王静

更多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