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法治蓝皮书》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辑出版的第11卷法治蓝皮书,主要对2012年度中国法治发展的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同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2013年法治发展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和分析,其重点报告是多篇法治国情调研报告、政府透明度报告等。
昨日发布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一项调查显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办公用品过程中,近80%的办公用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5倍,有的甚至是市场价的6倍~37倍。
这是社科院所属机构在调查广东、黑龙江、江西、福建四省共计11万多件办公用品后得出的数字。
政府采购价格虚高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田禾介绍,这次调查的原始数据是通过主动公开和按要求公开方式获得,来自于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合计119299件协议供货商品的成交记录,其中广东省66128件,黑龙江省15239件,江西省9852件,福建省28080件。
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其中,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不含1.5倍)以内;1.5%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有的商品甚至是市场价的6倍~37倍。据统计,有15190件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实际支出约7934万元,占全部商品总件数的79.86%,实际多支出约2074万元。
“一台同一型号市场均价为2649元的台式计算机,在政府采购中却变成98730元,是市场价的37倍。”田禾介绍,我们在政府采购制度调研中,了解到是市场价6倍~37倍的商品有22件,因感觉与常理相悖,并未纳入我们的调研报告。而批量集中采购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比较显示,中央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商品的成交价全部低于或者等于市场平均价。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该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要求。“超标购置”的行为,使政府采购价格虚高,背离制度设计初衷。
政府采购信息披露不充分
最高限价形同虚设
调查还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万亿元,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然而,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吕艳滨认为,预算节省不等于实际省钱。一些政府采购表面上看节约了财政资金,但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格却高于市场价格。
据分析,导致高价采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最高限价形同虚设,政府采购中心以“媒体价”乘以一定优惠比例作为最高限价,而“媒体价”是某些生产商与经销商自定的,并不能够真正反映市场价格。“同时,政府采购信息披露不充分、监管不到位,也是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一个原因。”田禾说。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晚报》等
聚焦·反腐治权
官员“亲属经商”助长隐性腐败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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