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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透明度陕西排第10 26省市政府6成不及格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2-26 06:0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蓝皮书显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就人们对公职人员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认识进行问卷调查,共向公职人员发放问卷1617份,向公众发放问卷1555份。

  调查结果显示,超六成受访者认为应当将公职人员(官员)直系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情况向社会公示;超五成受访者认为应责令公职人员亲属退出营利性活动,或责令公职人员辞职;其中,35.5%的公众认为应当将公职人员直系亲属违规获利所得上缴国库。仅半数左右公职人员同意应当责令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亲属退出或者本人应当辞去职务。

  调研组认为,公职人员亲属“经商”助长隐性腐败和期权腐败,而且现有的相关法规缺乏强制力,对公职人员亲属违规行为如何定性、怎么处罚、由谁处罚规定并不明确,这是公职人员隐性经商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

  聚焦·司法公信

  “信访不信法”观念还大有市场

  蓝皮书指出,从公开数据看,“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还大有市场,且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皆有待提升。司法机关的公开力度还难以适应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无透明则无正义。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推行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前提,但当前司法机关的公开没有系统的制度依据,公开水平落后于政务公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普遍较低甚至抵触公开或者以种种借口回避公开,不少法院、检察院尚未建立官方网站。

  聚焦·慈善制度

  志愿服务、慈善信托缺乏制度规范

  蓝皮书指出,2012年,在慈善组织制度方面,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则上升为有一定约束力的部门规章。在慈善行为制度方面,民政部印发《志愿服务记录办法》,通过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蓝皮书同时指出,慈善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还很突出。慈善制度体系存在很多法律空白,如慈善组织的界定和认定、慈善募捐的统一法律规则,至于志愿服务、慈善信托等更是缺乏制度规范。

  聚焦·信息公开

  政府透明度 陕西排第十

  26省市政府 六成不及格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第二次发布中国政府透明度排行报告,北京、天津、山东等26个省级政府中,政府透明度及格的仅有10个,占受调查省市数的38.5%,其余六成的省市均不及格。

  省级政府中海南以70.65分排名第一,四川省、上海市分别以69.75分和68分紧随其后,往年的冠军北京今年降至第七,得分65。陕西以60.3分,排名第十(2011年排名为第十七)。

  据介绍,省级政府的测评总分100分,指标包括7个部分:目录、政府公报、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环境保护、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

  26省仅一家法院公开“三公支出”

  据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于2012年对26个省、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透明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发布了2012年《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绝大多数法院建有网站,但其中三分之一法院网未公开法院领导信息,五分之三法院未提供预算信息。仅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在其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和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表》,成为唯一一个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法院。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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