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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还需细化、细化、再细化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4-02 06:4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按照要求,陕西102个省级部门在3月底公布2013年部门预算。截至昨日,已有99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但目前依旧是粗线条式的预算公开,预算科目仍然较宽泛笼统,具体的支出结构、去向尚无从知晓。

  我们现在看到的预

  算公开,要达到全口径预算管理的程度,还有一定的距离。而且,我们不能说,公开了就等于任务完成了。预算公开之后我们还要干什么?这个问题亟须回答。

  拆分收支科目 细化内容

  预算公开,不能止于公开,而是在公开后,要让社会公众看得明白,如此才是一个可监督的预算公开。此次,在已经公开的99个省级部门中,详略不一,有的细化到了活动花费,但绝大多数部门按照收支总表、收入表、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等表格上固定的内容进行公开,没有细分项目,也没有相关说明。有的单位虽附有预算安排说明以及名词解释等,但其中许多地方语焉不详,“根据有关规定”、“其他方面支出”等表述让人迷惑不解。

  要让公众看得明白,预算公开就必须越细越好。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预算体系从上到下分为“类、款、项、目”,事实上,按照目前的技术水平,预算项目表公开到“项”这一级别,对政府部门来说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政府部门在编制自己的预算,和内部财务管理账目时,已经掌握到了“目”级。

  与此同时,公布编制说明,用活泼生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表加强解释和注释,做好信息的解读,这解读包括往年预算信息的对比。事实上,一份信息充分、内容完备的预算公开,应该让民众看得懂,明白政府部门供养多少吃财政的人员、要干什么事、需花多少钱。

  统一形式 公开执行情况

  省级部门预算的大范围公开,在全国也属比较罕见。也正因公开范围大,所暴露出的问题之一便是存在陈述方式不统一。例如,在对“三公经费”进行说明解释的内容当中,有些部门公开了公车数量,有的没有;省高院对“三公”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说明,但大多数部门只是粗略列出三公经费支出。下一步,还需要统一预算报告的陈述方式,完善、扩充预算报告的内容,并对预算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主要的财政风险等予以评估或说明。

  问责与社会监督的基础,除了预算的合理编制是否合理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预算执行情况。当前,一些政府部门,尽管预算公开了,但在预算执行中依旧无节制的花钱,预算指标被超支,挤占其他预算项目的款项,向财政部门伸手要钱。这种预算,等于没有预算。

  这就需要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和落实预算执行通报、预警制度,对各项支出严格审核。此外,按照我国目前预算报告体系的构架,既有年度预算、决算报告,也有月度、季度和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但除年度报告外,月度、季度和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大都用于内部使用,并未做专门的公开要求。这部分同样需要适时进行公开。

  同时,公开决算也是完善预算报告体系的重要方面,让社会公众能够明白,当初预算中需要花多少钱,实际上花了多少钱,当民众将各个部门的预算和决算能够进行对比时,才能判别其中是否存在问题,才能真正监督财政预算执行及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而从已经公开的省级部门预算当中,只有部分部门在预算收支当中列出了“上年结余”,大多部门均将此项内容空置起来。此前几年,在已经公开预算决算部门中,也很少看到公开决算。

  监督更应在预算编制过程中

  此次省级政府部门密集公开预算,其中一大亮点是,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对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及省水利厅等5个省级部门开展部门预算全程监督,包括对这些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及决算等进行全口径监督。其中,“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是否已细化到具体项目”等,将是监督的重要内容。

  从这里就能看出,人大应对信息公开主体承担起直接的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不能局限于抽查的这5个部门,而是对所有的部门预算进行全程监督。与此同时,还必须发挥公众以及社会组织对预算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尤其是当下政府与民众之间存在信任危机的情况下,如何更好的让公众来参与监督,显得更为重要。

  公众与社会组织对预算信息公开的监督方式有三种,第一是预算公开之后对信息进行质疑与监督;第二是针对预算信息里没有涉及到的,可以通过依法申请公开的渠道进行监督;第三,是预算信息编制过程中就参与监督。

  过程的监督是最重要的,也是当前最缺乏的。往往预算公开的时间都是等到编制结束完成之后,才会进行公开。而公共财政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唯有参与了预算编制,在过程中进行监督,才是效果最好的监督。

  香港对于公共财政预算就实行过程监督。政府财政预算不是在出炉之后才向社会公布的,而是在制定的过程中就阶段性地向社会、向民众咨询,获得反馈后进行修改,如此往复,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其时,政府开设热线电话、宣传网站、发布广告、举办民意调查、收集市民信函,走访市民等各种手段,将政府部门预算方方面面的明示于公众。之后才是形成初步预算案,交由特区立法委进行讨论,通过之后才会形成最终的预算报告。

  也正是因公众全程的参与,才形成香港独特的“预算民主样本”,并细化到“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的程度。

  完善预算公开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能让政府做好公共财政的管家,既不能吝啬花钱,又不能无节制乱花钱,要让每一分公共资金,都合理的用到该用的地方。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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