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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铊中毒家属苦等真相19年 警方回复称已结案

来源: 大河网  2013-05-07 11:47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家属

  申请案件信息公开被拒绝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5月12日,吴承之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侦办过程和结果的申请,并于当日被受理。

  当年5月30日,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对此申请发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吴承之认为,作为朱令家属,他们有对案件情况的知情权。但此后,他们行政复议要求亦未获得支持。

  吴承之称,他们并不愿为此而放弃,“我无法了解不予公开的原因,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争取案件侦办和结果的信息公开,是我们现在最大的心愿。”

  “说不清我们是怎么挺过来的,也许是因为朱令的不放弃,或是对追求事件结果的执着。”吴承之说。

  今年4月17日,在“帮助朱令基金会(海外)”的指导下,朱令之母朱明新开通了网银,当晚,她告知基金会工作人员,“办好网银后,收到太多汇款短信,现已汇入13.7万余元。有这么多善良的好心人关心帮助我们,很感动,谢谢大家!”

  另一当事人

  “等待真相水落石出”

  “去去醉吟高卧,独唱何须和。笑骂由人。”4月18日11时,一个曾被朱令同寝室同学使用过的论坛ID在“天涯论坛”中发出新帖,帖子中称,“这么多年,和很多人一样,等待真相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截至次日22时30分,此帖点击量超过91万次,回复近万条。

  据此前媒体报道称,该论坛ID曾在朱令铊中毒事件发生后,先后两次发布关于此事件的声明,此ID为朱令同寝室同学孙某使用,孙某家人确认,该ID确为女儿所用。

  在事件声明中,孙某回忆,“19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在审讯了她之后,公安机关曾于当年四五月间找她的舍友们了解情况。

  但新京报记者未能联系上曾使用过该ID的孙某。

  1973年11月 朱令生于北京。1992年9月,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

  1994年12月8日 朱令开始大把掉头发。其后三天,腹痛加剧。

  1995年约3月 朱令中毒后昏迷多日,几近植物人。

  1995年3月 学校出示学生接触化学药品的清单,肯定朱令并无铊盐接触史。此事被记入病历。

  1995年4月10日 朱令病症被同学翻译成英文,发到互联网紧急求助。一周内,世界各地的医生、专家的回邮达1500封。统计结果是,30%的回复认为病人是“铊”中毒。

  1995年4月28日 协和医院用普鲁士蓝化学剂排毒,一个月后朱令体内铊含量基本排除,中毒症状消失,而严重的后遗症将和她相伴终生。

  1995年4月28日 北京职业病防治所实验室负责人陈震阳确定,朱令是铊中毒,且体内铊超过致死量。陈震阳认为,如此大的剂量不是自杀,就是他杀,且凶手肯定是两次投毒。

  1995年4月底 协和医院认为朱令是二次中毒。同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14处和清华大学派出所受命立案。

  1995年5月 朱令经治疗后得救。但肌体严重受损,并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此后生活不能自理。

  1997年4月2日 毕业前夕,朱令同宿舍同学孙某被公安局14处从实验室带走讯问,但其后没有下文。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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