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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自转与公转”

来源: 陕西地电官网  2013-05-15 17:33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通过2012年开展“红色圣地·特色党建”、和在此基础上2013年深入开展“创新实践·四化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我对《党章》第三十二条有了新的认识、新的理解和新的思路。

  《党章》第三十二条:“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依据上述,国企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包括四项作用,即:保证监督作用、支持作用、参与作用和领导作用。为什么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一言以蔽之,这是中国特色,这是中国国情对执政党对国企党的基层组织的必然要求和必要选择,这是国企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一个最基本的、最根本的定位和首要前提。

  这里,重点探讨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之间的二者关系。二者是辩证关系,可以形象地比作为“自转与公转”的辩证关系,即对于国企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自转”,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是“公转”。反言之,国企党的基层组织的“自转”就是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发挥保证监督、支持、参与、领导四个方面作用;国企党的基层组织“公转”就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这样,将“中心工作”与“政治核心”辩证地统一起来,使“中心”与“核心”实现有机、有力、有效结合。

  那么,国企党的基层组织如何进行“自转”?首先,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自身建设,一要加强支部书记工程建设,加大党支部书记竞争性选拔力度,选好配强基层党支部带头人,并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使党支部书记成为“讲政治、懂党务、有能力、勇创新”的党的基层组织带头人;二要加强党支部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教育员工同心同德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骨干力量。其次,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发挥保证监督、支持、参与、领导四个方面功能作用。最后,党的基层组织“自转”要点面相结合。在一个集团企业中,不仅仅是一个一个的、单个党的基层组织要“自转”,更是要全体党的基层组织同步在“自转”,互相联动,整体推进。

  同时,国企党的基层组织如何进行“公转”?首先,要提高认识“为什么要公转”。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最终目的,这决定着企业与员工的共同生存与共同发展,所以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但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创造物质财富与创造精神财富同样重要。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既是党建工作的基本方向,又是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其次,要树立“党建也是生产力”的理念。企业的物质财富是由生产者创造的,但生产者的思想意识、综合素质、精神状态、作风纪律等影响和决定着生产效率、成果和成效。所以,在本质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方向、目标是统一的,一个是直接生产,一个是间接生产。党建工作核心是做人的工作,通过动员、组织、教育、激励生产者来间接促进生产经营工作。物质是一种力量,精神也是一种力量,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要紧密结合、深度融合,使党建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最后,要由“围绕中心”进化到“融入中心”。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提供体制机制保证;二是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找准融入生产经营的切入点、结合点、突破点。由于是“国有”,党的基层组织“公转”具有普遍性、共性,但同时更具有特殊性、个性。党的基层组织要理论联系实际,少空谈,多实践,广泛深入开展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要有重点、有特点、有亮点,建设党建高地,打造党建品牌。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自转”中包含着“公转”,“公转”中包含着“自转”,二者共同运动,相互促进,辩证统一。既不能只有“自转”而没有“公转”,也不能只有“公转”而没有“自转”。在“自转”的同时进行着“公转”,在“公转”的同时带动着“自转”。由“自转”而促进“公转”,由“公转”而引领“自转”。在特殊的、个别的、具体的一些工作上,有时可能是“自转”速度快一点,而“公转”速度慢一点;有时是“自转”慢一点,而“公转”速度快一点;而有时,二者可能是匀速运动。

  做强“自转”,做活“公转”。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其独立的运行规律,要不断地进行探索实践和总结经验,要以发展的观点来建立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自转与公转”长效机制,推进党建标准化、科学化建设,使党建工作步入靠制度规范、靠机制保障、融入中心发挥作用的良性轨道。

  有为才有位。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这样,才能树立起党组织自身的威信和地位。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自转+公转”模式是实现党组织通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来引导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必由之路。因此,检验和衡量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自转+公转”模式是否正确、是否先进、是否科学,就是要看它是否推动和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归根到底要看是否实现了政治核心与中心工作有力结合、生产力与软实力有效结合、企业发展与全员发展有机结合的目标。

  由于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没有实现好“自转与公转”,使其政治核心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导致在现实工作中常常否定着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必要性和需要性。为此,我们既要反对一味地附和、迎合、迁就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论”,也要反对只讲政治、不讲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自我循环论”。对于国有企业“二元一体化”的体制和机制,其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以创新、实践、再创新、再实践的思路来推动“自转+公转”运作模式,走出“中心”与“核心”两分离、两张皮的困境。实践出真知。从长期的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的实践来看,认识决定实践,实践促进认识,认识上不突破,党建工作实践就难以深化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同时明确提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为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在新的时代环境下,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要研究探索在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如何开展国有企业党的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新路子、新内容、新形式、新方法。 (文/通讯员李文龙)

编辑:周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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