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25日,小寨街头,印着孩子头像的宣传单被垫在地上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自己孩子的照片、姓名、以前就读小学、现考入中学这些只有亲友知道的信息,却被印在了培训机构的招生传单上,但家长却毫不知情,直到亲戚收到培训机构散发的传单时才发现,个人信息被莫名使用的还不止一个孩子,而是160个。

  街头传单印着外甥的照片

  6月23日,西安市民刘先生路过太白路时接到一张“李高齐培优学校”的培训机构的宣传页,刘先生翻开一看,居然看到了妹妹孩子的照片等信息。

  “上百个孩子的头像,其中就有我妹妹的孩子。”刘先生说,他很惊讶,连忙给妹妹打电话,但妹妹却毫不知情,只说孩子去年参加“小升初”之前,曾在这家培训机构上过课,所以培训机构有孩子的信息,但事先并没有知会或征得同意。

  “我们觉得这家培训机构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刘先生说,他拨打了传单上的咨询热线和西安高新校区的电话,工作人员对此都支支吾吾不肯作答,并很快挂掉。“我希望他们尊重孩子的肖像权,撤掉这个广告。”刘先生说。

  25日,小寨街头,该培训机构散发的传单四处散落,招生对象为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培训内容为“小升初”考试。传单背面则刊登了该培训班“小升初精品班”2012年、2013年小升初部分考生名单,共160名学生的头像、姓名、曾就读小学和被录取中学都印在上面。

  培训机构称是“教学成果”

  25日下午3时许,在该培训机构位于小寨的南郊校区,教室里还有学生正在上课。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进行“小升初”培训,当问及宣传页刊登学生信息是否征得同意时,该工作人员称不知情,说宣传页是高新校区发下来的,他们也是从7月24日才开始散发的。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该培训机构高新校区,工作人员称这些学生能考上名校有他们的功劳,这是他们的“教学成果”,所以刊发了。当问及是否征得学生和家长同意时,他们不再应答,让询问领导,但又说领导休假不在,也不能告知联系方式。

  律师称该行为侵犯肖像权

  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华一樵律师称,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同样,未经本人同意,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商业使用行为,也构成侵权。该培训机构刊印学生头像的行为,既未经本人同意,而且是商业使用,显然已构成侵犯肖像权。对于侵犯行为,被侵权人可依法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也可以就此事协商解决。

  再挖一挖

  宣传单上内容明显违反规定

  除肖像权问题,该培训机构传单上还刊登了西安市4所初中的“预录光荣榜”,并称可提供的“小升初”考试机会多,真实有效,主要有知名民校和二类重点,考试机会超过10次以上;2013年名校升学率高达95%以上。

  另外,他们的暑期班数学教学计划中对五升六年级慢班学生的教学目标为:培养学生学习奥数的兴趣、熟悉小学奥数的基本板块,掌握各板块的知识点,并熟练运用;了解小升初考试的部分题型和考点等。记者以家长身份咨询时,该培训学校高新校区工作人员称,去年和今年很多名校都在他们学校进行了考试,对部分学生进行了预录取,5·26考试成绩只是作为一个参考,他们最终可选择自己最中意的学校。而他们主要的培训内容有语文、数学和英语。

  西安市教育局明文规定,为遏制奥数班和民办“小升初”挂钩,从2012年开始实行5·26民办小升初考试改革,民办初中招生以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为主,结合全市统一的5·26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收新生,其中5·26测评绝不包含奥数内容。按此规定,培训班所称的私下培训、提前考试圈定学生、预录取等行为完全违背了该项规定,且有忽悠家长之嫌。 本报记者佘晖

编辑:李晨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