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A23版报道了枫叶新都市小区业委会换届中,小区又出现个换届筹备组,而且还是社区牵头建立的,业委会为此提出行政复议。
昨日,枫叶新都市业委会主任宋照伟说:“昨日这事见报后,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也没说法,现在业委会只能等行政复议结果,再根据具体答复安排下阶
段工作。”
也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支持该业委会,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业委会“自治权”。也有业委会成员讲述了换届中遇到的问题。
“社会管理局公示的业委会选举办法违反规定”
也有业委会负责人反映,受各方利益影响,业委会换届会遭遇违规情况。枫林绿洲业委会主任冻浩说,他们小区正在换届,因不和谐情况无法正常进行。
冻浩说,2009年11月26日业委会成立,去年底得到高新区社会管理局批复,要求今年业委会换届。今年1月5日,业委会组建了换届筹备组。“准备向管理局汇报时,小区又出现社区成立的筹备组。”他说,“社会管理局公示了选举办法,这个办法是违反规定的。”
按《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业主委员会委员按预定名额和候选人得票顺序,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候选人当选,这就是俗称的“双过半”。
而公示的选举办法称,已送达的表决票,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召开期间未反馈表决票的,其票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这意思是说,比如枫林绿洲有5000名业主,送达选票是5000张,结果仅1000人投票,700人同意候选人,那没投票的4000人,都将被视为同意票。”他说,显然达不到“双过半”标准,结果就不该代表广大业主。
该公示中,还提及9名委员组成,规定须有开发商代表。《条例》规定,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的,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小区的物业和开发商,本就是‘父子’的关系,不符合当委员条件。”冻浩说,开发商和物业没有关系,开发商作为小区业主,是有资格参加选举的,能不能当委员要业主选。现在,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规定开发商必须是委员,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开发商成为业委会委员,
有助于为业主解决问题”
对于枫林绿洲业委会提出的质疑,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负责人说,选举办法符合相关规定。至于开发商当委员问题,小区内部矛盾较大,许多事靠业委会、物业无法解决,“开发商成为业委会委员,有助于为业主解决问题,这是小区管理新尝试。”
针对换届工作中,因部分业主对选举办法及推选候选人存在异议、已停止换届工作的结果,冻浩说,还是希望管理部门,能够依据法规来办事,不要伤害业委会和业主权益。社区记者杜俊岭实习生全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