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
矿工
“多生个孩子是家庭财富”
莫一博在第一个孩子出生7年后,生了二胎。
他和妻子都是山东省一个煤矿的正式矿工,两人上完学被分配进煤矿时,国家有关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可生二胎的规定已开始运行。
规定可称严苛,莫一博称,允许生二胎的第一个条件是要求第一胎必须是女孩才有可能让生二胎,“这就将很多人拒之门外。”
其余的条件以户籍为区别划分得更细,如果矿工本人的家属是农村户口,则不管矿工本人是否从事井下工作,这个家庭都能生第二个孩子。
对于城镇户口矿工的规定显得更硬性,如果矿工本人的家属是城镇户口,则矿工需在井下“入坑”满五年,“这个规定其实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入坑时间需满5年,第二部分是5年内你的入坑数需达到900个,两者缺一不可。”
“如果没满足这些条件,生了二胎,那矿工面临的是缴纳数目不菲的社会抚养费或被矿上除名。”莫一博说,家乡对计划生育控制严格,在他的身边,有未满足条件超生的例子,后来都被处罚或处理。
3年前,莫一博和妻子商量再生个孩子。
决心下了之后,他查看了政策的具体规定,去矿上开证明,证实他本人已入坑5年且达到900次的入坑数,之后拿着一纸证明去找计生部门,一级一级审批,最终他获得了生二胎的指标。
对于生二胎的“考虑”,莫一博称,他不是考虑职业的危险性,“多生个孩子是家庭的财富,养孩子需要钱我可以再挣。”
这个想法在他的第二工作地云南也被那里的矿工们认同。几年前,莫一博被调到云南一个煤矿担任管理工作,在云南,正式矿工也遵行着与莫一博的家乡相似的生二胎规定,但矿上的规定管不住很多在矿上上班的临时工,“大家同样有多子多福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