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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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该如何对待乞讨者?

  《vista看天下》第218期社论

  乞讨者,是城市中格格不入的存在,所以隔段时间,就会被拿出来讨论一次。最新的由头,是上海警方发布乞讨排行榜,把经常在地铁中乞讨的人进行排名,公之于众。这遭到了广泛的批评,同时也赢得很多人的支持。这种分裂对峙的态势,和以往的情形并无二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种对立?又该如何去对待乞讨者?

  首先要承认,乞讨确实会给人带来不愉快。乞讨者往往衣着破烂,也不怎么讲卫生,这自然让人生理上感到不适。面对他们伸出来的手,还让人感到道德的压力:不给良心不安,给了又担心受骗。甚至还可能带来直接的骚扰,比如个别乞讨者的反复讨要。

  进一步分析,乞讨者之所以招人憎恶,还不仅仅是生理和心理上的不舒服,更在于他们几乎背离了一切现代城市的主流价值观:讲究卫生、恪守规范、自力更生、人格尊严,等等。要瞧不起乞讨者,实在有太充足的理由。

  但同时,也要承认,乞讨者不乏值得怜悯之处。就那这次上海公布的乞讨排行榜来看,第一名是一个22岁的文盲残疾人,第二名是一个88岁的老太太,第三名是一个白血病患者。就这么简单信息,我们也应当能看出他们确实有困难之处。而根据以往报道,城市乞讨者往往来自几个著名的乞讨村,那里自然条件非常恶劣,种地仅够糊口而已。

  另外,要求乞讨者有很高的道德水平(有礼貌,不撒谎,不要带小孩乞讨,不要骚扰别人等),其实这也是不切实际的期许。穷人并不必然质朴,要知道贫穷带来的伤害绝不仅仅是物质匮乏,还有对精神的荼毒。如果只有浑身都是美德的弱者才能赢得旁人的同情,这门槛未免太高了。所谓悲悯,意味着面对复杂现实,仍然能葆有同情之理解。

  乘客希望有舒适的环境,这是正当的要求;乞讨者把这视为谋生的手段,也同样可以理解,于是产生利益的冲突。这就需要一个不偏不倚的裁量者,那就是公共权力。如果乞讨者确有违法(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止的“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那么依法处理即可。即便这样并不能够禁绝乞讨,但也只能到此为止

  有人说既然不解决问题,就需要加大惩罚力度。但想想看,送乞讨者到收容站,他们只要表示不愿意被收容就能出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恢复收容遣返制度强行收容——那孙志刚岂不是白死了?如果要修改现有法规,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方式,但这只是轻微违法,那还要不要“罪刑相称”原则?而在现有法律之外,再多走一步,便是越界。这一次上海警方发布乞讨排行榜,便有越界之嫌,因为法律并未授权警方可以发布此类排行榜。

  更糟糕的,则是警方在宣传上极尽污名化乞讨者之能事。称乞讨者“一秒钟赚到100美元”,其实不过是有次某位外国人给了一位乞讨者100美元。甚至连乞讨者吃十多元一份盒饭,也被拿出来说事——难道乞讨者只能吃剩饭不成?上海本地媒体,也照此刊登,普遍站在警方和地铁运营公司一方说话。

  于是,收入高、生活舒适、普遍恶言恶行、背后有组织操纵、甚至拐卖小孩、制造残疾人,成为了广为人知的乞讨者形象。实际上,这些说法,没有一项能够站得住脚,既不符合经验,也不符合逻辑,不过是把特例视为普遍(比如“一秒钟赚到100美元”)制造出来的假象。试想如果真的月入过万,从事这个行当的人势必大大增加,怎么可能一个城市才几十上百个?再说拐卖小孩,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没有发现一例乞讨小孩是被拐卖的。但是在警方、媒体、大众的合力传播之下,前述乞讨者形象已经成了根深蒂固的都市传说。乞讨者没有开口的机会,甚至没有开口的能力。

  乞讨者和乘客之间的矛盾冲突,其实可以不必像今天这样严重。到现在,仍然有一半人反对禁乞(据新浪微博调查),乞讨者也仍能讨到钱,即可说明这一点。如果能够先了解,再理解,进而宽容,对立冲突完全可以大大减少。但是现在的做法是,污名化乞讨者,刻意制造割裂,甚至给愿意行善的人制造压力,这像什么样子?一群现代人,挟权力、传媒之力,以“法律、秩序、文明”之名,羞辱诋毁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这是整个事件中最让人寒心的地方。

  究其根本,不外乎希望让乞讨者从地铁中消失,但实际上,始终会有人同情乞讨者,因为恻隐之心,乃人之天性;而只要乞讨能带来更好的生活,乞讨者就一定会回来。古今中外,无论富国穷国,乞讨从来就没有消失过,想把现实社会提升到乌托邦的水平的种种努力,不会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只会变得更坏。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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