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7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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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

  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公民有权提建议

  昨日,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执法停车收费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而西安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却规定由车主承担,也就是说,两个法规之间存在着冲突。

  “在法律中,《行政强制法》是上位法,而物价局的通知只能是下位法,当下位法违反了上位法时,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向人大提出建议书,要求修改并要求人大监督上位法的执行。”赵小东说,因此,所有存在此类情况的车主首先可以向省人大或者市人大提交建议书进行建议。

  其次,车主还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向交警总队或交警支队提出异议,进行行政复议。而当车主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时,还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合伙人段万金律师表示,他曾经接受过类似的法律咨询,西安市物价局的文件确实违反了行政强制法,必要时他将向西安市政府法制办提出审查申请。

  法制办

  对物价局文件进一步了解如有违法将予以纠正

  昨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工作人员表示,任何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均可向文件的制定机关或该处申请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根据《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法制机构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有关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的,转送制定机关核实处理,制定机关应当在10日内回复处理结果;必要时,政府法制机构可直接审查处理。而政府法制机构也会定期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如果发现需要改正或撤销的文件,会建议制定机关改正。他们会对西安市物价局的上述文件进一步了解,如果确属规范性文件且有违法内容,将予以纠正。

  早有先例

  物价局规定“违法”山西省下发“执法停车费禁收令”

  根据山西省政府网站显示,2012年9月4日,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取消违章和事故机动车辆保管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强制扣押机动车辆的,不得收取保管费。此外,此前物价局相关规定与该通知不符的,一律以该通知为准。

  此外,通知还公布了维权方式,即车主如遇因违法和事故要求交纳机动车辆保管费时,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维权。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周金柱杜鹃采写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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