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河南商报记者 孟令强
采写:河南商报记者 孟令强 杨晓楠 陈晓丽 李江瑞 郭丁然 孙科 张君瑞 段艳超
这个国庆节,《旅游法》正式实施。假期里,河南商报记者分赴全国各地,以游客身份感受《旅游法》实施后的市场变化。在三亚,因游客没按照导游意图消费,结果导游“不辞而别”;报了旅游团,上车之后才发现,旅行社已经悄悄拼了团……
关键词
中止服务
A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目的地:海南三亚
体验人:杨晓楠 陈晓丽
见闻:强迫在饭店“高消费”
十一假期还没有开始,记者一行人就飞到了海南三亚,并找到了三亚湾一家五星级的度假酒店。院内有露天游泳池,出门过了马路就是海滩,酒店这样的环境相当让人满意。
放好行李后,几个人就开始盘算如何出去游玩。门童了解我们的意思后,为我们叫来了一位带车的地陪导游,并称他的车负责接送、陪同,只需30元。
这名导游开始相当热情,当了解到记者一行人想买芒果时,他带着记者来到一家热带水果店。这家店里的芒果标价每斤15元到20元,比记者先前在路边摊买到的5元一斤的芒果贵了很多。
晚饭时间,导游直接把车停在一家饭店门口。点了几个菜后,店家要求再点一些每斤价格在300元左右的“高档”海鲜。遭到记者拒绝后,店家先是失望,后来略带愤怒,说没点“高档”海鲜,先前点的那些菜也不做了,理由是不赚钱。
而此时,导游也开始发牢骚,要求给10元车费走人,不再跟我们了。“生意”没做好的他,言语间充满了失落与不满。
关键词
散客拼团
B
《旅游法》第六十三条: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目的地:新乡万仙山
体验人:孟令强
见闻:旅行社随意拼团
10月3日,躲过客流高峰之后,和朋友准备出行,目的地是距郑州不远的新乡辉县万仙山景区。
团购的旅游券,两天的费用标价195元。打电话预约时,旅行社说由于国庆人多,交通和住宿都需要加钱,一人20元。
10月3日早上7点,旅游大巴从河南人民会堂门口出发。经过和车上其他人的交谈,才发现车上游客报了不同的旅行社,我了解到的至少有三家。
《旅游法》规定,拼团之前要书面通知到游客,经认可后才可以。
此外,在路上导游一直强调《旅游法》出台后,不允许导游引导消费。所以我们委托她购买景区小巴车票时,每个人都签了字,表示授权。
关键词
游客行为
C
《旅游法》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目的地:洛阳龙门石窟
体验人:段艳超
见闻:游客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
10月5日中午,洛阳龙门石窟景区票务中心广场,环卫工正在捡游客扔在草坪里的卫生纸、泡面盒等垃圾。
对于旅游者随地乱扔垃圾的行为,这名环卫工称已经习以为常。她说,4日下午,她的一位同事劝导游客不要乱扔垃圾时还被骂了:“我就扔,你们不就是捡垃圾的吗?”环卫工称,景区有规定,他们不能和游客争吵,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自己去捡。
记者观察到,龙门石窟景区票务中心到景区的道路两边,约25米就有一个垃圾箱,但路边仍随处可见瓜子皮、烟头、卫生纸等垃圾。
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说,按照市里的要求,道路两边每50米要有一个垃圾箱,景区的垃圾箱是该标准的两倍,此外,在国庆节又增加临时垃圾箱约200个,但效果不佳。
关键词
改变项目
D
《旅游法》第七十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目的地:内蒙古希拉穆仁草原
体验人:张君瑞
见闻:未按合同履行义务
本想品味草原游牧民族的豪迈心情,畅享大口吃肉的江湖情怀,可一个“物美价廉”的团购,却让不少游客“忆苦思甜”。
10月3日,记者在美团网上团购了一项特色旅游,价格180元。内容包括:价值120元的下马酒、价值98元的3斤手扒肉、普通蒙古包住宿等旅游项目,共计1589元。
可吃饭的时候,多名游客表示不满:除了1斤左右的肉之外,全部是家常的黄瓜、土豆丝之类。而承诺的早餐羊杂碎悄然无存,只剩下4个咸菜和足量的馒头。
多名游客向导游提意见,但导游未予理睬。
前来游玩的河北某高校的张同学称,“这哪里是体验草原的豪迈之情呀,简直就是忆苦思甜,回学校一定要吃顿好的补补。”
而住宿的地方,有的没水,有的没电,被子还有异味儿。所谓价值120元的下马酒,只不过是南方某酒厂的白酒而已。
但在呼和浩特的一位出租车司机看来,“180元包吃住,你还想吃个满意的牛羊肉,那不可能,以前光骑马就得100多元,这已经很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