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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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客陪失主到公安局排查后,因嫌失主未道歉不愿意下车 本报记者袁琛摄

  昨日中午,丢钱包的康先生第三次给车上乘客鞠躬,为自己不理智行为道歉 本报记者袁琛摄

  失主:对不起,我不该丢钱包,我是最大的受害者

  乘客:他耽误了我们的事,道歉态度不诚恳

  公交车上丢了钱包,失主让司机关上车门找到小偷。一边是郁闷的失主,一边是焦急上班、办事的乘客,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排查完后还是没找到小偷。乘客不愿意了,觉得失主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并且道歉态度不诚恳,拒绝下车……在公交分局及记者调解下,失主三次道歉,最终获得了大家的原谅。

  钱包丢了

  我让司机不要开门,然后就报了警

  昨日上午9时许,家住城东西岸国际花园的康先生乘坐230路区间公交车前往井上村上班。

  车上人很多,他站在车的前部,“只有5站路,没想到钱包就丢了。”康先生说,他的钱包装在西服左上角的内兜,坐到第三站时他碰了一下感觉钱包还在,到第四站往车后门移动准备下车时,摸了摸兜,发现钱包没了。钱包里有703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

  “司机师傅,我钱包丢了,能不能停一下车?”康先生说,他当时觉得小偷肯定还在车上,让司机不要开门,并在第一时间报了警,同时对车上的乘客说:“如果小偷还在车上,请你拿走钱留下钱包。”

  等待警察

  40分钟过去了,有乘客情绪激动

  随后,乘客帮忙在座位下寻找也没找到。他就和全车人等待警察,一直到9时40分警察都没来,这时就有乘客开始情绪激动,说要迟到了必须下车,同时愿意让康先生查看他们的包。

  “我无权看大家的包,这事必须由警察来查。”康先生说,他是一名律师,很能理解大家的着急,但是车上的每个人都有嫌疑,从法律的角度讲,他只能和全车人一起前往派出所,这是找到钱包的希望,也是还所有人清白的唯一方法。

  两次排查

  小偷没找到,30多乘客不愿下车

  “等不来警察,只好将车开到附近派出所。”驾驶这辆公交车的司机高红说,往常遇到这种事都会等警察,但这次等的时间太久,车上乘客情绪不好,还有人嫌她不开门。上午10时许,高红将车开到附近的大明宫派出所,警察排查后发现车上没有小偷。

  由于公交扒窃案件属于公交分局管辖,10时20分,一车人又来到了位于公交六公司的公交分局六大队,在这里警察做了第二次排查,依然没有发现小偷。

  排除嫌疑后,车上的乘客却不愿意走了,要让失主给个说法。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车上依然有30多位乘客不愿走,其中还有正在哭闹的小孩。

  乘客生气

  耽误事没道歉,话还说得很难听

  “他耽误了我们的事非但不道歉,话还说得很难听。”乘客马女士说,丢了钱包大家都能理解,也都愿意配合,但是每个人都有事,她是公司的财务,着急去给客户打款。当时就跟失主说可以让他看看自己的包,如果没有就让她下车,但是对方不同意,后来还说“我是律师要按法律办事”“大家的损失我负责”等话语,车上的人都被他激怒了,觉得他限制了大家的人身自由。

  “只要他能诚恳道歉,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就行。”车上的乘客说,失主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他们需要一个说法。

  失主道歉

  乘客嫌他态度不诚恳,不愿下车

  “我第一时间就道歉了,而且我是最大的受害者。”康先生说,对于耽误大家的时间他很抱歉,只是车上有人要他负责时,他说自己无能为力。

  “我也劝了两次,大家都嫌他态度不诚恳不愿下车。”公交分局六大队副队长张鹏说,公交车上被偷确实需要全车人配合排查,可能失主说话的方式不太好,又耽误乘客不少时间。公交分局可以为乘客提供误工证明,而乘客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则需要通过法院起诉。

  再次道歉

  整整3小时,大家最终原谅失主

  在公交分局和记者的劝说下,康先生第二次上了车,对全车乘客说:“不好意思,给大家道个歉,警察也承诺可以给大家证明,不会扣工资。”车上乘客称,私企不认这些,一位上年纪的女士则称误了事,康先生转过头对她说:“大姐对不起。”旁边人说叫阿姨才对,康先生竟来了句:“叫奶奶都行!”就是这句话让全车人再次愤怒,指责他态度有问题。

  “其实我们并非真的要求赔偿,只是觉得他的道歉不诚恳。”第三次道歉时,大家已经做出让步。但道歉中康先生还是出现了“对不起,我不该丢钱包!”式的话语,并始终认为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应该是小偷为这些负责。

  公交司机高红也因此耽误了半天时间,“车上被盗经常遇到,乘客不下车还是头一次。”高红说,一方面是警方处警太慢,大家等得不耐烦,一方面是乘客和失主发生了不愉快。

  最终,康先生鞠躬道歉后,大家原谅他并相继离开。此时已是中午12时。整整三小时,这件事总算收了场。 本报记者 赵瑞利

  >>编后

  每一份善意都值得尊重

  对于失主和乘客的做法,似乎都没有原则性问题。早高峰拥挤的车厢里,人人都赶着上班、办事,谁丢了钱包都不好受,而乘客没有耐心陪失主“耗费”时间也能理解……当然,这些都是基于各自站位的分析。抛开这个层面,从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尊重来说,双方做法似乎都有些不当,一方是心急火燎想赶紧找到小偷,却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一方觉得自己的善意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但也没能“得饶人处且饶人”。

  事虽小,并以和解告终,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还有很多,比如,警察处警速度能不能再快点,公共场合能否用适当的言语表达情绪,以及人与人之间能否再多点换位思考,多点包容和理解。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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