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财政拨款不到位,又不能向学生收“取暖费”,因无钱向热力公司缴40万元的暖气费,咸阳彩虹学校7000余名师生在供暖三天后仍挨冻。
昨日,咸阳市民王先生说,他的孩子在彩虹小学读二年级,上周他到学校开家长会时,班主任说,最近给孩子们穿厚点,因为学校今年不供暖。一问原因,说是教育局不让学校收取暖费,但又没有拨款给学校交暖气费,学校就只能“不收钱也不供暖”。
“学校这两天确实还未供暖,也确实是因为没钱给热力公司缴纳暖气费。”该校校办主任郑老师表示,全校共有7000余名师生,每个供暖季需缴40多万元的暖气费,前两年学校每个供暖季向学生收取60元的取暖费,但今年教育局不允许收取暖费,又没有划拨单独的经费,因此暂时还未通上暖气。
“区教育局已接到了彩虹学校的申请,也已向市教育局和秦都区政府进行了汇报,目前,区政府、区教育局同学校一起正在和供热公司协商,希望得到财政拨款的同时,供热公司也能减免学校部分供暖费用。”昨日下午,秦都区教育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收取学生取暖费的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但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农村学校从今年开始每名学生国家财政每取暖季划拨50元的取暖费。记者随后从咸阳市教育局资金科了解到,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城镇学校的供暖费用属于单列费用,由学校所在地政府财政解决。
下午6时许,记者从彩虹学校校办了解到,经过区教育局以及学校同供热公司协商后,供热公司已同意向学校供暖,预计今日将开始。(记者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