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东
央视《焦点访谈》2013年12月11日播出《这税收得真奇怪》,曝光河北河间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1万2税款上多加了5000,当问为什么时,他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你有意见么?”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第二天就从1万2变成了6万,而第三天就直接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12月12日央视网)
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在柳宗元笔下的“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出现在今天,感觉颇为愤慨。
依法纳税,这是所有个体户的一种责任与义务,天经地义,对于补缴税款,只要是正当的,给群众解释清楚,相信群众会支持的。但是税务官员们却拿手中的执法权一是没有任何标准可言的漫天翻番,一天就能翻上几番;二是蛮横无理,不缴,或是停水停电,或是贴封条禁止营业;三是根本就视群众的申辩于无物。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与盗匪何异?
笔者认为税收就不应该分派什么任务,一地有多少能纳税的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实际该收多少是多少,如果税收成为“任务”,无疑是给当地的经营者提高了经营的成本。这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碍的。
成了“任务”后,地方的税收人员还不是只有提高单位经营者税收份额,或者是一些税务人员乘机以“税收任务加重”为由,想将自己的口袋加重一点,这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的“补缴”肯定会遭到反对,这时税收官们就没有了人的起码道德、素质,“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
为何?为的是自己的私利。因何?因在这些官员脑中,根本没有群众意识,没有法律意识,擅自将手中的权的力量扩大,肆意而为、横征暴敛。奈何?政府的正义公平的公信力在群众荡然无存。维护民权,提高民生,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在制度上、体制上、政策上保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斩断黑手,还晴朗天日,这是群众的期待,可不能让现实版的“捕蛇者”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