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 输液中断被抱出院
办理完出院手续,昨天中午,马先生要将小仁从ICU病房抱出。由于孩子一直处于危险期,仍然在输液。医院再次向马先生说明出院的后果,可能难以预计。
离开ICU时,小仁需要拔管。马先生说,拔管时,他看到孩子表现得非常痛苦。“他哭,证明他有感觉,我认为他生命力非常顽强。”
区医生说,目前孩子并没有脱离危险期。如果离开ICU,容易发生伤口细菌感染,“最严重可能会导致感染性休克,甚至死亡。”
马先生是中午离开的。抱出孩子时,小仁全身包裹得紧紧的,连脸也盖住了,并没有听到哭声。当记者问及毛巾盖住脸是否会呼吸不畅,马先生只是说:“有心,多谢。”随即乘出租车离去。
为何拒绝留院救治
“我不是放弃治疗,我看得出孩子在这里非常痛苦,我和他妈妈来看他时,他把我们的手都攥得紧紧的。”马先生说,孩子在家更能渡过难关,如果发生不幸,他“认命”。
他说之所以坚决将孩子带走,除治疗费用问题,还因为与医院的治疗方案有分歧,他感谢医院对孩子的救命之恩,但“不太信任医院”。
由于ICU室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家长只能在规定时间探视孩子。但马先生不放心:“医院要做方案治疗,就要我们签名,这两天签了十几个名字了,希望将他带到一个我们能看得见的地方进行治疗。”
为何拒绝社会捐助
至截稿时止,马先生仍没有联系其他医院。如果孩子真是在医生朋友家里救治,是否会具备像医院一样的无菌条件呢?对此,马先生不愿多说,只表示交由这名“值得信任的医生朋友处理”。
事件发生后,医生和市民都表示愿意捐助,但马先生说暂时不会接受社会捐助。“这是我们家长自己的责任,我们会自行承担。”但他说,目前孩子出院会带回家中照顾。
父母疏于照顾
儿童意外频发
2013年7月,四川一名2岁女童被自家狗咬穿气管。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烧伤整形科那一周几乎每天都会接收一个狗咬伤患儿。
2013年4月晚,广州海珠区一名3岁女童在家中玩耍时爬上窗户,从5楼坠楼,陷入昏迷。家长当时在家,坦承没看住小孩,疏于照顾。
2010年,浙江镇海6岁男孩两月两次落水,最后一次河中溺亡。法院认为,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
救救孩子
最新消息
据悉,石牌派出所已于昨天晚上前往马先生家中,劝他将孩子送到医院,但马先生依旧执意不肯,警方并没有看到小仁。
市妇联:望能“特事特办”
记者昨日联系了广州市妇联。妇联表示,目前对于重症儿童,如先天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确有救助,但像小仁被狗咬伤的情况,尚不属于救助范围。事件目前已经上报研究,或许能为小仁一家“特事特办”,提供相应的帮助。但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介入孩子的治疗,妇联表示自身并非执法机构,需要监护人“自愿被介入”才有可能。
市民:愿为孩子募捐
事件发生后,中山三院在内部网站上呼吁医生进行募捐,为孩子筹集医药费。本报8191919报料热线也接到多名市民的电话,愿意捐款让孩子继续接受治疗。一位姓聂的女士把消息发到千名妈妈聚集的Q群中,多人恳求还原事情真相,如果确是因为费用问题,大家愿为小仁募捐。
律师:或涉遗弃罪
行为已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今年1月1日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正式施行。第47条规定,未满10周岁的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不能独处,也不能交由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照顾。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独处于容易触电、溺水、高空坠落等场所。
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此,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许翰表示,本案中,父母将小孩单独留在家中的行为已违反该条例。他认为,如果父母没有对孩子进行积极救治,若因此导致孩子重伤或死亡,可以视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可能涉嫌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