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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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旁听席上的受害者情绪激动,起身指责郑策成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被告人郑策成

  一位旁听的老人情绪过于激动,一度晕倒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张杰 摄

  被骗群众的报案材料在公诉人席旁边堆了厚厚两摞

  不但没等到业务员“承诺”的高额利息,还血本无归,数千中老年人落入“翠华山庄贵宾消费卡”骗局,涉案上亿元!

  昨日,郑策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西安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百余名受骗中老年人旁听,法院微博直播庭审。

  >>消费卡集资

  向5104人次募得1.02亿元

  郑策成,61岁,长安区人,系西安市鑫海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省翠华山庄旅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6年12月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长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8年3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同年4月被逮捕。2010年6月被取保候审,去年11月被逮捕。

  碑林区检察院指控,2001年12月6日,郑策成与西北电建四公司签订了承包该公司长安基地50年经营权合同,后他将该基地建成主要从事旅游休闲的场所,命名为“翠华山庄”。2003年1月起,郑策成开始以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翠华山庄贵宾消费卡”的方法募集资金。

  截至2007年11月,郑策成共计向5104人次销售消费卡,累计金额1.02亿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共有1831人报案,金额达5837万余元。除了部分用于支付消费奖励和退还本金外,其余全部被郑策成用于各种投资、经营和还账活动。经审计,投资等费用共计支出6414万余元无法收回,其余3816万余元去向不明。

  公诉人认为,郑策成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8-9年,并处罚金,并撤销长安区法院的缓刑判决,对被告人数罪并罚。

  >>“拆东墙补西墙”

  高额提成招业务员 专向中老年人推销

  被告人郑策成“自愿认罪”。“买家具用品、装修等款项不到位,门都被堵了”,庭审中郑策成称,自己在经营翠华山庄期间,资金出现困难,拖欠工程、装饰款无法偿还,才有了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想法。他通过打广告、招聘业务员的方式进行宣传,推销贵宾消费卡,所得资金用于开发、改造山庄及其他经营活动。此前在侦查机关的供述里,郑策成交待,在改造山庄中,他欠了1500多万元,就仿效有人用消费卡集资的方式募集资金,可前面的欠款还了,投资者的钱又还不上了,只能“拆东墙补西墙”。

  郑策成大量招聘业务员,给业务员18%至35%的销售提成,在郑的授意下,业务员专门针对中老年人采取讲课、参观、上门宣传的方式进行促销,以高息诱惑中老年人购买贵宾消费卡。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受骗者证言。一名受骗者在2004年11月至2006年8月分11次被骗了21万元。2004年,有业务员经常到该受骗者所在小区,带他们到翠华山庄参观、看表演、请吃饭,吹嘘公司实力,称消费卡分银卡、金卡、钻石卡,每半年返还利息一次,可只返了两次利息后,就再也还不上了。公诉人说,通过业务员、亲朋好友介绍,众多中老年人纷纷出资,但郑策成只支付了一些利息后就无法偿还。

  >>“决策失误”

  入不敷出投资赔本 业务员提成拿走超600万

  在郑策成的宣传中,购买消费卡的投资者不仅能享受山庄的种种优惠,还能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其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数倍。公诉人问,如此高息他拿什么支付时,郑的说法是“决策失误”,他称夏天山庄生意火爆,但没有料到冬季的冷清,“一开始以为山庄的收益可以支付,实践证明是错的”。

  法庭调查阶段,辩护律师一一列举了郑策成的投资项目,除翠华山庄外,他还在内蒙古投资油田、在甘肃投资地产、在陕西投资铜矿、拍电视剧、投资某杂志……数额从数百万元至近3000万元不等。按郑策成的说法,投资是为挣钱给投资者返本付息。但直至案发,根据公诉方调查,这些项目几乎全赔本,审计报告还显示,推销贵宾消费卡的业务员仅提成就拿走了超过600万元!

  >>“愿意退款”

  称有大量资产 最后陈述时还说签了上亿大单

  庭审中,辩护律师围绕还款计划多次发问,郑策成说“愿意退款”,称自己在某大厦的商业用房值两千多万、在白庙村的11套房值660多万、正在谈的某村拆迁补偿报价千余万以及与电视剧制作方的债权、翠华山庄剩余的经营权等值多少钱等,其推测性的发言被审判长制止。

  面对公诉人出示的大量定罪量刑证据,郑策成起初称对一些数字有异议,但很快又说“基本上就那样子,我不说了……”此后,辩护律师和公诉人就审计报告的完整性、被告人是否处于缓刑考验期等进行了辩论。此外,公诉人还就本案定性进行了说明,叙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受骗群众认为的“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在郑策成为自己的行为、目的进行辩解时,旁听的受骗老人们一度情绪激动,审判长、法警多次提醒、安抚,庭审才得以恢复。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郑策成还在讲述他已和某某单位签订了上亿元的合同等,几乎再次激怒受骗群众。

  4个多小时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报道

  2004年10月19日,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西北办事处业务员在西安发现了假冒的“杰士邦”安全套。

  2006年4月4日,西安市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展开侦查,在翠华山某度假山庄一处废弃的工厂厂房内,查获了偷换包装假冒“杰士邦”安全套的制假窝点,查获的假冒安全套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料拉了一卡车。同年8月,涉嫌此案的疑犯郑策成在北京落网。

  >>法律小讲堂

  1.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2.与集资诈骗罪有何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3.两种罪的量刑有何不同?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报记者 宁军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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