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05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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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条“建议取消车辆年检”的微博受到热捧。不少人认为,车检有时就是“交钱走过场”。对此,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给予高度关注。

  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对私家车年检制度非常关注。他认为现行的车检制度已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应进行改革。

  为何要改?

  车检制度已流于形式 还导致腐败现象

  巩富文认为,对机动车特别是营运性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验确有必要,但现行的私家车安全检验流于形式,并未达到制度设置的目的。

  “私家车年检中腐败现象严重,滋生了‘黑中介’、‘车托’,他们与检验部门工作人员勾结,通过向车主收取额外费用,使不合格车辆也能通过检验,更有甚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检验部门故意设置障碍,迫使合格车辆也只能经过‘中介’才能通过检验,这使车辆安全检验失去了意义。”

  怎样改革?

  检车部门只出具报告 车主自选修车点

  巩富文建议:

  1.改变当前私家车强制检测制度。借鉴法国做法,对中小型、微型非营运汽车的检测按照五年内(包括五年)免检,五年后每三年检测一次,并且检车部门只负责出具检测报告,由车主自行选择修车地点,修理完成后,提交合格报告存单即可。

  2.扩大中小型、微型汽车检测资质单位的范围,推动汽车检测市场化。借鉴德国做法,将车辆检测的实际任务委托给更多的具有检测资质的个人或机构,负有车辆检测责任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对检测合格的车辆负有一定安全责任。这样,既节省了车主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又能遏制“黑中介”、“车托”。

  3.加强政府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个人或者机构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

  4. 检测标准和实测数据要透明。汽车检测单位应在网站及机动车检验站大厅公布年检合格与否的标准,实测数据也应及时告知车主。

  5. 对担保交钱就能过的黑中介要严加惩处,对里应外合的机动车监测站人员及交警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任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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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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