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枫韵幼儿园,部分回校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玩耍本报记者袁琛摄
不到10天时间,国内三地先后爆出幼儿园违规给幼儿集体服用“病毒灵”事件,为此,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18日联合发出通报,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开展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健康服务管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的行为。
通报指出,西安市枫韵幼儿园和鸿基新城幼儿园、吉林市高新区芳林幼儿园、宜昌市夷陵区馨港幼儿园违规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品“病毒灵”,严重违反了2009年《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健康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要求,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有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通报要求要严格规范幼儿及中小学生健康服务管理。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4月10日前完成全部排查。对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严肃处理责任人,并通报查处结果。要将排查和查处情况于4月15日前报送教育部体卫艺司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
西安检查全市幼儿园
排查有无幼儿园组织服用预防性药品
本报讯(记者赵瑞利)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发布紧急通知,在全市开展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专项普查,重点排查幼儿园服用预防性药品和幼儿园落实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据了解,本次普查以区县为主,将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安全卫生工作拉网式普查,重点排查幼儿园服用预防性药品和幼儿园对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园长和幼儿园保健人员参加安全卫生管理专项培训等情况。西安市教育局还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区县对普查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抽查、督办,各区县普查时间为3月14日-20日,市教育局督查时间为3月17-20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备,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在幼儿园开展服用预防性药品情况;经卫生部门批准组织开展的幼儿常见病、地方病等群体服药时,是否坚持幼儿和家长自愿的原则,是否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是否密切关注幼儿有无不良反应和副作用发生;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是否取得卫生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和《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技术合格证》等。
湖北一幼儿园正副园长被刑拘
警方确认园方曾购买、使用过“病毒灵”
18日下午,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召开馨港幼儿园家长通气会,夷陵区副区长、公安局长李宏杰通报,警方已确认馨港幼儿园购买、使用过“病毒灵”,目前该园园长、副园长兼保健医生涉嫌非法行医已被刑事拘留。
15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馨港幼儿园爆出给幼儿集体喂服疑似“病毒灵”药片事件,引发家长恐慌。当日,许多家长聚集讨要说法时,幼儿园园长辩称为了增加孩子抵抗力,给小班孩子吃了板蓝根,给中班、大班孩子吃了维C。
17日上午,夷陵区政府称,该幼儿园已被停业整顿,相关部门已对幼儿园账目、监控室和卫生室等设施设备和物证进行了封存,并表示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家长通报。
又讯日前,吉林市政府通报,该市高新区芳林幼儿园涉嫌喂幼儿服用“病毒灵”,目前,该幼儿园董事长助理、高新区分园园长、园长助理三人因以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刑拘。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
“病毒灵”不良反应以成人为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18日对多地发生的幼儿园给儿童集体服用处方药事件中涉及的药品“病毒灵”(盐酸吗啉胍片),进行了说明。
这位负责人称,“病毒灵”经批准的适应症是用于流感病毒及疱疹病毒感染的治疗,成人使用每次0.2g,一日3至4次,小儿使用时按体重一日10mg/kg,分3次服用。
从近年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看,“病毒灵”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多汗、食欲异常、低血糖、恶心厌食、皮疹等,严重不良反应表现为心悸、低血糖反应、呼吸急促、寒战等。
2010年1月至今,共收到“病毒灵”不良反应报告880例,其中严重不良反应7例。“病毒灵”不良反应病例以成年人为主,6岁以下儿童不良反应共11例,均为一般性不良反应。
这位负责人提示公众和医务工作者,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使用药品。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