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这种射击训练的机会,在普通基层民警中并不多CFP供图
“一旦枪出事,在酿成悲剧的同时,警察往往也是受害者。”这是许多中国警察的共识。在许多老警察记忆里,手枪一度曾是随身携带的武器。然而,在一系列警察涉枪的尴尬事件后,枪支管控越来越严格,渐渐地,出现了领导谈枪头疼、民警躲避领枪的尴尬局面。
出差带枪还是不带枪,这件事让张警官纠结了好一阵子。
张警官是陕西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负责人。3月中旬,因为一起刑事案件,他和同事要去南方出差。出于安全考虑,县局领导建议他们带枪,以防万一。
但张警官最终放弃了领枪。他向局长提出,宁愿多带两个人,也不愿意带枪。“太操心了,不仅自己操心,也让领导们操心!”
实际上,对警察来说,配枪的安全责任甚至和自身安全同等重要。他举例说,有一次自己和同事带枪出差办案,领导“关心枪”的电话一天能打十多个,“都怕出意外,都不希望出事”。
从警30多年的省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安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调研员邹少陶认为,由于多种原因,近年许多基层警队由于怕枪支出事,对枪支管理的严格程度有点因噎废食。他认为,无论是从现实的社会治安管理现状出发,还是从警察自身的安全出发,按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佩枪应该是一线巡特警、刑警、治安警最基本的配置。枪支既要严格管理,也要活而不死。更要鼓励民警依法使用、果断使用,及时有效的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老警察回忆:带枪主要是壮胆,从警35年用枪两次
在许多老警察、尤其是老刑警的记忆里,手枪曾一直是警察随身携带的武器。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枪栓“哗啦”一响、子弹上膛,各种场面均能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78岁的冯勤杰1951年就当了警察,那年他16岁,在西安市公安局刑警队。参加工作大约三年后,他第一次领到了配枪,是一支黑色的勃朗宁,枪身虽然有点旧,但被擦拭得乌黑发亮。随手枪一起发给他的还有红皮的“持枪证”和5颗子弹。
第一次领到手枪前,从来没有人教冯勤杰打过手枪,也没有统一组织过训练。他笑称,之所以无师自通,主要原因是身边环境的耳濡目染,老警察们都有枪,见的多了,也就知道咋用了。有的年轻警察喜欢显摆,还专门给枪把上拴一截红绸子。从1951年参加工作到1996年从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位置退休,从警35年,冯勤杰几乎就没有离开过刑警岗位。这期间,他的配枪从开始的“勃朗宁”到后来的“公安号”、“五四”、“手掌雷”。1996年退休时,冯勤杰将自己最后使用过的“六四”式手枪和持枪证一起上缴。
虽然用过很多型号的手枪,但冯勤杰自称枪法不行,“总是打不准”,因为平时很少练枪,枪在身主要是给自己壮胆。刚解放时,公安人员随身带枪主要是为防身。
当警察多年,冯勤杰在实战中只用过两次手枪。上世纪80年代一天晚上,他从西门外押送一名诈骗嫌疑人前往西华门。结果走到鼓楼一条巷子里时,人高马大的嫌疑人突然撒腿跑进了附近的一个没有灯光的院子。追进院子后,明明知道嫌疑人应该就藏在院子里的某一角落,但天黑无法确定方位。冯勤杰就心生一计,掏出手枪、“哗啦”一声子弹上膛,然后向院子里喊话说:“我已经看到你了,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话音刚落,犯罪嫌疑人就乖乖地举着双手从院里一拐角处站了起来。这是我当警察30多年,第一次在实战中使用手枪。还有一次是去白鹿原上抓犯罪分子,子弹都上膛了,结果犯罪分子没有任何反抗就归案了。”
从警几十年,冯勤杰几乎是枪不离身,白天一般都是别在腰间,有时候也会锁在抽屉里。回家一般都放在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睡觉时枪一般都是压在枕头下。
和冯勤杰同龄的老警察马仁华认为,近些年警察之所以远离枪支,主要原因是许多警察认为带着枪“有压力”。
马仁华上世纪50年代参加工作时就是警察,后来又先后到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他说,2000年以前警察以配枪为荣,但后来总是容易“惹事”,所以枪支管理才逐年严控。关于警察和枪,有两件事让马仁华记忆犹新。一是上世纪80年代三原县开公审大会,有领导发现每个警察腰里都别着一把枪,就心里嘀咕,这个县公安机关的全部手枪只有不到20把,为啥这么多人都带着枪?会后一问才知道,原来有好几个警察腰间的枪套是真的,套子里的枪是孩子的玩具枪,只不过是枪把上绑了一截红绸子。他问警察为啥要这样做,回答说有枪在腰间,自己感觉很神气,尽管是假的。
另外一件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的西安郊县,有新民警发枪后很新鲜,晚上回家后激动得睡不着,就躺在炕上给堂兄摆弄,结果枪走火、堂兄当场毙命。
多名已退休的老警察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公安机关的枪支管理相对比较宽松,手枪一般都是由个人保管。尤其是刑警,几乎人人手里都有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