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财政预算已上报正在研究
3月22日,西安市财政局一负责人称:“财政局已将这笔应由执法部门支付的停车费的财政预算上报至市政府。目前还在研究如何实施。”涉及多少金额,财政局这位负责人并未透露。
交谈中,该负责人担心:“如果免收违法车主停车费,会不会加剧乱停车现象?交警会不会为了节省开支,对必须拖离、暂扣的车辆也不拖了、不扣了?”
该负责人称,“如果由执法单位买单,势必需要用财政上的钱。而财政的钱来自于每一个老百姓。从情理的角度讲为什么要让守法公民为违法者买单?所以这么久也没有出台一套合情合理又合法的方案。从财政局的角度上讲,每一笔财政拨款都要用在关系民生的刀刃上。关于给执法部门划拨款项来支付执法过程中暂扣车辆产生的费用,市政府也一直在协调多部门研究具体方案。”
交警
“免单费”已报财政部门
3月18日,记者就执法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一事,采访了交警未央大队负责人,他称:“5个月的时间过去,停车场向被执法人收取停车费仅仅是政策上被禁止,但钱的问题还没有落实。说是费用由执法单位支付,但财政上这笔款项仍没有下来。全市各个大队仅仅是将‘免单’的停车费进行了统计并报给支队。至于何时能将费用支付给停车场,还要等相关的财政项目。”记者从西安市其他交警大队了解到,目前财政上确实仍未有款项来支持执法部门支付停车场费用。西安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称:“按照市政府规定,交警执法时将被执法车暂扣产生的费用由交警承担。目前已将这笔费用向市财政局上报,但还没有下文。现阶段只能先让停车场暂停向车主收费,然后将免单金额统计上报至各交警大队,再由交警支队汇总。”
“如有停车场执意要收取车主费用,可和执法交警大队联系,由各交警大队出面协调。”交警支队这位负责人称。
专家
让车主缴纳停车费等于“二次处罚”
“行政强制费用由政府承担,并不意味着减轻违法行为人的责任。对他们依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罚款的则罚款,该拘留的则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曾参与行政强制法草拟、论证的姜明安教授接受采访时说:“交警在对待违停车辆时,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了车主。而再让车主缴纳相应的拖车费、停车费,可以理解为对车主进行了‘二次处罚’。这违背了法律精神。”
“在很多城市都出现过‘天价拖车费’、‘天价停车费’事件,执法部门往往称收取费用和他们无关,是拖车公司、停车场决定的。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明确了应该由行政机关承担这些费用,从而在根本上杜绝了这些问题。”姜明安说,“也制约了执法单位,在处理停车费、拖车费等问题上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
针对一些人认为由财政承担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会出现守法公民为违法者买单的说法,姜明安说:“我们不能狭隘地理解为执法成本增加就是加大财政预算,滥用了老百姓的钱。相反,执法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从而更好地保护老百姓利益。”
姜明安举例说:“抓捕逃犯,执法部门不能因执法成本增加而不抓捕,更不能向逃犯索要执法成本。执法是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执法部门理应承担执法成本。而对违法者自然有其他法律给以处置,不能再通过其他手段加大或进行二次处罚。”
本报记者谢涛相关评论见A3版
何谓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本报执法停车场报道回顾
2013年9月25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时明确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
9月26日
本报记者走访发现,西安市4家执法停车场仍在收费。
9月27日
记者跟随被扣车车主取车,遭遇“非交不可”的尴尬。
9月28日
西安市物价局明确表示,执法停车费用应由交警、城管、交通等有查扣职能的部门承担,而并非车主承担。
10月10日
西安市物价局网站回应本报发出公告,执法停车场立即停止向车主收费,并建议保管费用采取政府招标采购、协商竞价、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执法专用停车场或由政府直接设立执法专用停车场免费停放。【详细】
10月11日
记者走访停车场发现仍在收费,配发评论《执法停车费应迅速纳入财政预算》。
10月13日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回应本报报道,若违规乱收费,停车场将被追责。明确属于强制查封、扣押的,由行政机关承担停车费。要求对扣押车辆先登记后放行,等市政府出台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后再处理。
10月18日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通过华商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建议二稿)》(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修改建议二稿)》)的意见。此稿的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自行承担依法扣留车辆的保管费用。【详细】
2014年1月24日
西安市交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正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方案,也就是由政府和一些停车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并由财政买单,被暂扣车辆停放在这类停车场将不再缴费。按计划,这个方案3月份就能拿出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