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张永文

特价菜单上的养生苦荞茶0.9元/位,但服务员一般不告知顾客,直接倒茶本报记者于卓摄
“我和朋友到餐厅吃饭,刚坐下服务员就端上来一壶茶,结账时我们竟被收了1.8元茶位费,这不是坑人吗?”昨日,市民王女士投诉,她在餐厅就餐时遭遇“被消费”。
投诉
吃完饭结账时才发现被收“茶位费”
王女士说,近日,她和朋友逛街时,路过高新路与光华路十字,附近有家森海味道餐厅,里面装修不错,也有很多人,她们就进去吃饭了。服务员热情地招呼她们就座后,便端起茶壶给她们倒了两杯苦荞茶。
结账时,服务员拿小票给王女士看时,王女士才发现,她们喝的茶水竟被收了每人0.9元。
王女士对此提出质疑。但服务员说,这是餐厅规定,菜单上已注明,进店就餐就要收茶位费。而王女士再次翻看菜单才发现,上面确实写着“养生苦荞茶——0.9元/位”。
“要是不仔细翻看,根本就看不到。”王女士不解,即使要收费也应该提前告知顾客,不应该这么不明不白地“被消费”。
调查
服务员称该餐厅一直在收“茶位费”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这家餐厅。里面的20多张餐桌几乎都坐满了顾客,但在店内及餐桌的明显位置,均未发现有关收取茶位费的提醒说明。
记者就座后,服务员上来就倒了两杯苦荞茶,并拿出菜单示意记者点菜。仔细观察这份菜单,上面并未标明茶位费的收费标准。而在餐桌上摆放的一张“特价菜单”上面中间的位置标有“养生苦荞茶”的字样,价格为0.9元/位。
记者不解地问:“既然收费,为什么也不提前说就直接倒了呢?”对此,服务员解释,该餐厅一直在收取“茶位费”,0.9元/位,可续杯。之所以未提前给顾客说明,是因为“一个个说,说不过来”。
而同时就餐的外地游客刘先生说,他们还不知道要收茶位费。“吃饭时给顾客直接倒的,一般都是招待茶。”刘先生说,既然要收费,就应该让消费者知情。
律师
这是强制消费,消费者可拒付钱
“餐厅未提前告知便强行收取茶位费是不合理的。”昨日,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消费应本着公平原则进行,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茶位费,商家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强制消费,消费者可拒绝付钱。
“商家如果收取这项费用,不仅要明码标价,还应当在消费前明确告知消费者。”赵小东说。
消协
开瓶费、座位费、包间费等均属霸王条款
3月25日,西安市工商局曲江新区分局对大雁塔南广场附近一商场内一家餐饮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搭售一次性餐筷展开调查取证,经查该餐饮店在没有提供免费筷子,也没有告知消费者使用一次性消毒筷子要收取一元工本费的情况下,加收其使用一次性消毒筷子工本费一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
曲江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称,根据《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服务、强行销售的,处以警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详见本报昨日A02版)
“餐饮经营者设立最低消费价格,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空调费、座位费、包厢费等,均属于霸王条款。”昨日,西安市消协秘书长李安邦说,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若消费者遭遇不合理收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拨打12315投诉。本报记者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