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
报废车更新新能源汽车可再获补贴
西安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享受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关政策、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的有关政策。
单位及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西安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
补贴
①对新能源汽车免征125元/辆的牌照费
②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③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万元/辆财政补贴,用于充电桩建设
团购
对于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奖励,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对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按不同车型2000-6000元/辆不等)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便利
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停车两小时内免费
将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出台前,发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标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管理。
设立新能源汽车服务绿色通道,减少程序,缩短办理时间。设置注册登记、环保标志核发、年审等专用窗口,设置周末及法定假日咨询服务电话。
严格执行国家非运营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6年免检制度。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西安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购、限牌、限行等规定限制
全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商场、旅游景点等必须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①大中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5%
②小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10%
③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
>>充电
充电站充电桩建设结合服务半径3公里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充电桩的覆盖率问题将尤为突出。
西安市决定,到2015年底,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2100个充电车位),同时在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停车场、居民小区、机场、汽车客运站、新能源汽车专业销售4S店、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建设充电桩7000个,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1个
鼓励多元化资本投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
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城市客运站等交通综合枢纽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现有加油(气)站,可改建、加装充电设施
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性能与运营模式要求,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平均10分钟车程)的原则,充电站与分散式充电桩建设相结合
华商报记者 王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