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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警方从这位浙江男子租住处查获了两张票面金额百万元的假发票和几十个单位印章。
  印了成千上万张“代开发票”的名片,有人联系便送票上门,在被抓获后,警方从这位浙江男子租住处查获了两张票面金额百万元的假发票和几十个单位印章。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对其1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

  2013年7月26日,西安警方在高新区某粮油店内,抓获了一名正在出售假发票的中年男子,现场查获省国税局通用机打发票5份,票面总金额17万余元。在对其租住处搜查后,又查获票面金额各100万元的北京市地税局通用机打发票两份以及多份手工发票、定额专用发票。此外,还有“李财”、“潘财有”名片 8500张及41家单位的印章。经多个税务部门鉴定,查扣的均为伪造的发票。

  被抓获的中年男子姓潘,浙江人,暂住西安。曾多次从潘某处购买假发票的李某称,去年5月的一天,他在自己车上看到一张名为“李财”的名片,写着有代开发票业务,他就把名片收了起来。6月20日,他需要向自己供货的单位提供发票,就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谈好价钱后,他把开票信息通过短信发给“李财”,两三天后,一个男子来送票,他付了300元。7月21日,他又需要开票,就再次联系“李财”送了1.2万元的发票。第三次联系的发票金额为17万余元,男子送票时被警方抓获。李某说,后两次送票的是同一人。

  西安市检察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对潘某提起公诉,今年6月,西安市中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潘某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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