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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死讯措辞中的窘境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1-11 05:1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广州称自缢公安局副局长无违法违纪问题”——面对这样一个高居不少门户网站首页的新闻标题,我不知道其他人看到后有何感想,但我自己则很有触动,感觉心情沉重且五味杂陈,更细致地体味还可分辨出,其中哀伤、遗憾和无奈的程度偏重,比例也偏高。古人云,物伤其类。一个人生命走到尽头,活着的人无论与死者认识与否,也无论死者生前的身份和是非,都可以表达哀悼,叹息生死有命,体验世事无常……这些都属于人之常情甚至是生物本能,故而哀伤惋惜自是无可非议。不过,在令人感伤的死讯之后,附着“无违法违纪问题”评判,实在不免尴尬。这几个字虽有印证死者生前清白而具盖棺论定之意,惜乎众所周知,这一点毕竟并非殊荣。尤其值得关心的是,死者尸骨未寒而不得不如此强调,会不会让死者的亲友感到心寒?

  坦率而言,即使抱有同情怜悯之心的旁人,面对这样一幕,也难免感到遗憾。如果对事态稍稍加以琢磨,还能察觉到,在这样的格局中,一个年富力强的官员在任上非正常死亡,原来有着种种的无奈。进一步探究其中原因,则不难发现,这并非个人问题,甚至不仅仅是官场怪象,其中折射和聚焦的,恐怕是一种社会病态的投影,一种让时代蒙羞的映像。

  若要追问何以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得看看如此行事的必要性和相关背景。首先,从宏观层面看,在社会公认并得到中央强调的“目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这一大前提之下,必须承认,民间对官场有着一个“无官不贪”的刻板印象,这样极端的印象无疑是偏颇甚至是错误的,但显而易见也是普遍的。于是乎,包括祁晓彬在内的官员,一旦出现非正常死亡的情况,遭到贪腐疑云笼罩就成为不可避免的宿命,公众心中也就不免立即有了死者是否“畏罪自杀”的疑窦。对此加以说明和澄清,以化解公众心中的疑团,也就成为了涉事的部门和纪委的必选项,死者长已矣,活着的亲友则不得不承受这种怪诞的追悼。按照常理和通识,此情此景格局之下的各方,甚至包括长眠的逝者,心中都不免淤积或大或小的块垒,没有一方会感到舒服,有的只是负能量——怎么算也是一个多输的局面吧。

  具体到事情本身,据官方说法是因抑郁症自缢的祁晓彬,是广州市公安局排名第三的副局长,主管交警、保卫等工作。而在此之前不久2012年9月,广州市公安局排名第四的副局长何靖因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有多名情妇被双规。同时,2012年12月审理判决的广州交警支队腐败窝案,正是发生在死者生前主管的部门。显而易见,在这样实打实的背景之下,当事人自缢而“无违法违纪问题”自然就有了不得不予以说明并加以强调的必要性了。

  还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这样特别提出“无违法违纪问题”加以澄清与说明,可能依然无法消解存在于一部分人心中的疑惑,这就陷入了一个说不清也道不明的窘境,让大家都感到难堪——在这里字斟句酌地讨论一份死讯措辞,目的和重点就是要呈现这种对各方都有害无益的困局,当作提醒和反思的参照。并且还想着重指出,困局不难解困,窘境不难脱离。如果政务信息足够公开透明,特别是推行了官员财产公示,甚至可以延伸到官员健康状况公示,这样的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这样的困境窘境,也就可能轻易摆脱了。 (令狐补充知名网评人)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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