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永茂作工作报告
华商网讯(两会报道组)27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茂所作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作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作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杨永茂在报告中提出,一年来,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13件,通过初审待进一步审议的法规2件;审查批准西安市地方性法规4件;审查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报备的规章7件。
杨永茂说,就业是民生之本,针对我省就业难问题,常委会制定了《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从统筹协调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重视技能培训、扶持创业、援助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明确要求重大建设项目立项要把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作为重要评估内容,条例还规范了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保障。修订了《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合法生育二胎的生育间隔规定,就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孕期免费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提高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修订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对末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重要修改完善,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更加具体可行。
2009年,常委会把推动中央和省委应对金融危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抓大事,先后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项,作出决议、决定3项。
国家批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常委会及时组织力量赴省内外进行调研考察,就完善我省实施意见提出有关建议。在此基础上,又专门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西咸一体化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就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规划,统筹“一区四基地”产业布局,制定区域特殊政策等问题提出建议,以加快西咸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快速起动,扎实推进。
为发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去年4月,常委会组织对全省45个重点建设项目和12户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视察。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项目运作,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以保持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强劲增势,充分发挥大企业在保增长中的骨干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认真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人。常委会重视加强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和工作指导,重新确定了渭南市、榆林市和咸阳市杨陵区人大代表名额,组织召开了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研究乡镇人大换届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进一步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抓住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重点,加强立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提升履职水平,为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十一五”规划任务、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具体内容为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并重,集中清理我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主线,强化监督职能。听取和审议2010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09年度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计划和预算的执行。组织力量就编制全省“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西咸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重点,做好人事代表工作。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和监督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依法履行任免职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为核心,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委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