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柘城县似乎总有制造冤狱的新闻。继赵作海冤案后,这几天该地再次被爆出当地警方用刑讯逼供等手段“破获”的一起强奸抢劫案是冤案,这次是5名农民倒霉。而涉嫌的轮奸案真凶也已落网,上周,5村民已被取保候审。
关于这件事,最令人惊诧的是这么一句当地有关人士的话:“这是公安系统内部纠错机制的成绩。”这话听得令人心潮荡漾的地方在于,没有错案就没有纠错的成绩,相当于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上的壮举,这是何等逻辑!抢了人家一座楼,然后给了被抢者一间房还算您普度万民了?再说无论怎么脸皮厚,也不能把这个功劳放在自己头上吧,那明明是河南省高院二审的功劳,他们发现问题,然后才最终导致冤案被平反。要是这个机制真的有这么大的作用,估计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本身就不会大,怎么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如此了得的“成绩”?
这个纠错机制是不是有用先不说,他们另外一个纠错机制在出现这件事之后倒是启动得相当快捷。有人士自称柘城政法委的,让律师给当事人家里做做工作,说这个案件没法进行审理了,属于事实不清,想办法把这几个人先放了,约法三章:不能上访、不准接受媒体采访、不能要求国家赔偿。
我个人觉得这种 “不认错机制”才是他们最擅长的。虽然我们并非是法律专家,但也知道无论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还是要求国家赔偿,都是公民应该具有的权利。而如何才是不认错的机制发挥之地呢?那肯定是要把这些途径给堵住的,一旦没有堵住的话,就等于是承认他们错了。
我的朋友王兴律师曾言,错误在任何一个社会都难免,难能可贵的是纠错机制能持续有效的运作,这是社会管制水平高下的一个标志。此事的重点是不顾那些冤假错案存在且长期不能解决的现实,不顾纠错机制名存实亡的现实,抓住这一个个案就着急表功,是为不知羞耻。这话我是同意的,在一个频繁出现这种事的地方,不但这不是表功的时候,而且是他们的上级机构应该严查之地,把当地这类案件梳理一下,说不定有更多的冤案。
所以,在一个前有制造冤案、后有遮盖掩饰的地方,就别说什么纠错机制了吧!不是说我这个人喜欢挑别人的刺儿,而是我深知更大的可能性是,冤案的平反是个案,而制造冤案有可能倒是一种常态。当地的司法生态恐怕是个不简单的事儿。 (五岳散人 知名网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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